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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桂县中小学校反映教职工工资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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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6 22:1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临桂县中小学校反映教职工工资待遇问题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临桂县中小学校的职员,在20014年6月份,临桂县人事局进行薪级工资调级时,县人事局按临人社发[2014]19号文把我们得了十几年的10%工资降了下来。我们看了此文件,现有几个问题向上级反映:

1、       临人社发19号文第二条第2、3点中“学校中原来是教师,后因工作需要调做学校、幼儿行政管理人员,可以提高10%的工资;学校中的行政管理人员,原来不是教师,一贯是学校、幼儿园的行政管理人员,不能列入提高10%基本工资的范围”,这2点明显不合理,同在一片蓝天下,却出现了两种不同的音符。原来是教师的现在和我们做一样的事,甚至有的人做的事连我们在上劳动、卫生课都不如,临桂的工资制度造成了许多人为的不公平和不和谐。现在从学校调入或者借调入临桂教育局工作的及一些中小学校中有许多不在教师一线上,在管理岗位上的人照样享受教师待遇,照样拿10%,这是人为的不以实际工作为准则,当初给了我们10%也是经过县人事局批的,现在不给我们到底是人事局的错还是教育局的错?

2、       近些年有一些人通过走后门从企业调到学校,一天教师也没有当过,县人事局直接定给教师待遇,还提高10%教师工资标准,这是不是腐败的交易?

3、同在一个学校服务于师生,教师有10%为什么职员没有?作为学校的一员,上级用什么制度来体现事业单位多劳多得?是凭文凭还是凭关系还是凭能力?上级用什么来保障我们这一群在教育战线上的弱势群体的权益?难道仅凭人事局长一句话一个文就可以决定我们的生死吗?公理何在?
   同一样的国家,同一样的政府就不能按劳取酬吗?这与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是背道而驰,我们期盼着上级领导给予理解和回复!        



                            教育战线上的弱势群体

                            2014年6月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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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6 22:15:45 | 只看该作者
在20014年6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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