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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检察院捕前调查让23个犯错少年免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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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5 22:01: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看到这则消息,对检察院的人性化办案表示肯定,但追溯其根源这是一个社会教育与家庭教育不当
而导致的,如何科学的引导未成年人成长,培养其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是解决未成年人犯罪的首要任务!
    感谢检察官给了我儿子新生的机会,以后我一定好好教育他。”这是盗窃犯罪嫌疑人小张(化名)的父亲在检察机关对小张宣布无逮捕必要决定时的感激之语。而小张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检察院建立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前社会调查制度以来,第23个被作无逮捕必要决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  今年2月,高一辍学不久的小张被父母送进该县一电子厂打工。2月13日,有盗窃前科的唐某唆使小张一起偷电动车,后由小张望风,唐某偷走了一台电动车。小张等人的盗窃行为被摄像头拍摄了下来。案发后,公安机关收缴赃物并发还失主。在审查逮捕的过程中,全州县检察院的案件承办人发现小张是初犯、偶犯、从犯。
  该院启动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捕前调查程序。办案人员对小张所在的工厂、村委、以前就学的学校、邻居进行了调查,发现小张无前科劣迹,平常表现尚可,并从小张以前的班主任口中得知,小张因有厌学倾向,其父一怒之下将他送进工厂,本来打算让他进工厂吃点苦后再劝说他继续读书的。根据调查结果,该院对小张作出无逮捕必要决定,并督促其监护人加强管教。
  据了解,全州县检察院为更好地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今年出台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前调查制度》,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社会调查,对其家庭、学校、单位、社区、村委会等有关人员和组织进行走访调查,全面掌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情况、帮教条件、一贯表现、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情况,作为是否批准逮捕的重要依据,并制定相应的个案帮教工作方案。
来源:检察日报 记者梁洪通讯员廖维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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