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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利用美发店为掩护 指使、容留卖淫牟利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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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0:02: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女子周某利用美发店为掩护,指使和容留两名女子在店内卖淫并牟取利益,结果被警方查获。8月22日,周某涉嫌容留卖淫犯罪,被叠彩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周某今年29岁,临桂县人。今年3月的一天,周某来全州找地方打工,后来到叠彩区芦笛路一美发店应聘做管理工作。据周某供述,她还帮老板看守美发店,主要工作是收银,每天负责煮一餐晚饭给“小姐”吃,并帮助打扫卫生。周某还供述,按摩女们均自己找上门来做按摩。不用多讲,都知道按摩女也做“快餐”(卖淫)。正规按摩每位客人收取30元,周某“抽水”15元;吃“快餐”每次收客人100元,周某“抽水”30元。

案发在7月30日。当时店里有不良妇女覃某、王某两人。有男子走入美发店。周某负责接待,先问需要什么服务,男子反问她有什么服务。周某则说按摩30元,吃“快餐”100元。男子没吱声掏出100元给周,点了高个女子王某到楼上的包厢里。当天,警方突击该美发店,先后查获4名嫖客、两名不良妇女以及周某,众人均供述了违法事实。周某涉嫌容留卖淫犯罪,被叠彩检察机关批准逮捕。4名嫖客及两名女子均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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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0:02:48 | 只看该作者
那么便宜啊,才100块。我觉得如果收1000,这种事情应该少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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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0:03:06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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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0:03:13 | 只看该作者
女子利用美发店为掩护 指使、容留卖淫牟利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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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20:03:28 | 只看该作者
悲哀,后台不厉害
6#
发表于 2012-8-24 20:03:36 | 只看该作者
路过 拿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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