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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16:55: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刘练华对小孩病不负责任吗?-----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

相识是一种错误吗?2008年夏天的一个傍晚,刘练华和蒋智慧在路旁请人修摩托车的时候,一位素不相识的女孩声称自己的小灵通电话因为远离市区没有信号而用不了,女孩向刘借电话用,刘豪不犹豫把电话递给女孩。蒋认为刘不错,两人交往了,不久,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但是,交往一段时间后,双方才发现彼此的性格差异很大,接下来是争吵不休。彼此都不能改变对方,亦不能容忍对方,只好各走各的路。双方同意分手,从此断绝来往。
不久,蒋智慧发现自己怀孕了,并告诉刘。刘认为,既然两人由于不合而分手了,再勉强走在一起不会幸福的,现在最好尽快去医院把孩子处理掉(刘承诺负责一切费用并给蒋一定补偿),那样对双方都好。可是,蒋不同意。刘找了双方朋友劝蒋不要把孩子生下来,蒋依然不听劝告。为了孩子,刘曾经两次主动提出跟蒋结婚,但是要么被蒋无情地拒绝要么蒋反提出过于苛刻的条件(要刘和刘的所有家人跪在蒋面前求她,才答应结婚)。刘很无奈。
于是,刘主动向当地妇联和计生部门报告这一事实,请妇联的工作人员劝蒋尽快把孕儿处理掉,要求计生育部门采取措施阻止其违法行为。但是,蒋还是坚持己见。刘万分无奈。
在怀孕期间,蒋到刘的家里、单位和当地各个部门“闹”,所到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好言相劝,都很善待她。刘本人及刘的家人、朋友却被她吵得焦头烂耳。孩子出生前,刘付给蒋生活费、房租费和医疗费;孩子出生时,刘给了“月子费”;孩子出生后,刘付了抚养费和孩子的医疗费(虽然抚养费里已经包含了医疗费)。在法院,刘要求把孩子的监护权判给自己,因为孩子跟刘一起生活对孩子的成长有利;假若孩子跟对方一起生活,刘会继续付给孩子抚养费。但是,蒋依然说刘不负责任。不知道到底是谁不负责任?
俗话说,一个巴掌打不响。刘没有强迫蒋做任何事情,刘没有违背良心,也做了自己该做的事;双方的朋友也尽力了。那么,造成今天这种局面的主要责任在于谁呢?真的不知道。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呢?是不是为了那句“跟你结不结婚都一样,我要把你弄得像你妈一样疯掉,然后看着你死去才高兴”呢?是为了孩子,为了自己还是为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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