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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车掉头撞倒古桥亭 全州文物部门已要求车主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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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30 19:15: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倒塌前的古桥亭,摄于2009年5月。全州县文物管理所供图

倒塌后的古桥亭。见习记者 赵妩妩摄
广西新闻网桂林讯 (见习记者赵妩妩)11月24日,一辆吊车行驶至全州县凤凰乡石冲村时,将路边的一座古桥亭撞倒。由于村民与车主就修复所需的款项未达到一致,亭倒多日仍未处理。目前全州县文物部门已介入此事,并要求车主依照原样进行修复。
11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石冲村,看到倒塌的古桥亭已被白色的绳子围了起来,破碎的瓦片、青石柱、木制横梁等倒在桥面和旁边的小溪中,不远处则停放着当事吊车。
当地村民介绍,24日下午3时许,该吊车到村里运送银杏树,完工后行驶至宽敞的路段掉头,不料却刮碰到路边的古桥亭,致其倒塌。村民们都希望快点修好,但没见有人来处理。
当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车主唐先生,他表示已承诺修复桥亭,但当地村委却提出要交10万元押金,他无法满足该要求,导致修复一事被搁置下来。唐先生说,他能理解对方提出的要求,但不能这么离谱,因为该桥亭早在2009年时已修整过一次,而当时的费用不超过2万元。
对此,石冲村村委唐副书记则表示,古桥亭在村里已经存在了几百年,是文物部门的保护点,现在被毁坏了,修复和赔偿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且他们并不认识车主,万一对方中途跑了怎么办?
11月28日上午,记者联系到全州县文物部门,负责人王所长称,此古桥亭估计建于清朝中前期,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登记点之一。事发后,他们已到事发现场对双方进行了协调,但双方都坚持各自的想法,他们也不便强行干涉。目前,他们只能先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当事车主把古桥亭恢复至原样,然后再做进一步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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