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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击传销政策不平衡,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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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3 20:38: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之前,论坛有个帖子说,某房东租房给传销,被罚款5万,后褒贬不一

我突然觉得,会有两个潜在的危险,一个是稍微好一点的,就是 抓捕人员对传销者的态度,从过去的 过街老鼠,到现在的 财神爷,只要财神爷往谁家一坐,就会有一笔不菲低收入进账……估计以后……传销将永禁不绝

又或者个别腐败人员和传销者合谋,故意去别人家租房,然后租房-罚款-分赃……,然后释放传销人员,然后再,租房-罚款-分赃……比如,规定是罚款5万,房东肯定要说情,于是会有人说“你这个事情嘛,其实很难办的,我们罚款开票(不会都没有吧?)都使5万的,罚少了不好开盘啊……房东说:“太君,自己人,不开票”钱您收好……”

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加重对 传销者本身的处罚,而不是一味的去处罚房东?只要对传销者的处罚轻于房东,抓捕传销有利可图,那么,这种腐败的可能性就会存在,

又或者,即使要对房东进行处罚,那就让房东承担 在他这里租房的传销者遣送回原籍的车票,这样子款项能落到实处,且有据可查。

……
2#
 楼主| 发表于 2014-8-13 20:38:19 | 只看该作者
这种政策如果持续,最高兴的人,我不说了,最倒霉的,可能是那些来桂林正常生活的外地朋友了,估计都不会有人敢租房给他们了,因为传销者不会把“我是传销”写在脸上,那只有凡是外地口音的,一律不租房咯

最后的结果嘛……我可以租到便宜的仓库用了,我一直想在八里街特区弄个仓库,看来,夙愿得偿了

不过结果虽然对我有利,但是人总不能为一己之私而违背道理,所以,道理是这么讲啦,那些受害的房主要自己团结起来,自己去争取该有的正义了~
3#
发表于 2014-8-13 20:38:22 | 只看该作者
哥就是被坑的房主,不过哥是不会交罚款的,打算去县城府讨说法。不过现在当官都是你推我,我推你的。估计还得靠记者宣传,暗访一下打传办,看看他们有多黑。有个和我一样被传销坑的老奶奶,在里面哭啊,求啊。照样8000,不然别想安水表。哥造谣的话,天打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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