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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工商四个强化确保春季农资市场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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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9 18:31: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春耕生产即将来临,为了确保农资市场消费安全,规范农资市场秩序,杜绝各类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州县工商局2014年红盾护农工作紧紧围绕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提出“的深化三个观念,构建三个支撑,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的工作要求,多环节多举措强化农资市场监管,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商品。
      一、强化源头管理,实行“谁监管、谁负责”的问责机制。为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成立了农资监管领导小组,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实行农资市场监管定人定岗定责,要求各巡查组增加巡查的频率,做好市场巡查记录,掌握农资市场的动态情况,及时录入计算机,并与农资经营户签订《经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责任书》。另外,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者在销售旺季以“科技下乡”“农资知识宣传团”“厂家直销”“送货下乡”等名义走村串户非法销售农资和一照多点、非法出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抓住重心,突出重点,强化打击力度。重点对种子、农药、化肥、农用薄膜、农机器具及其配件等农资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加强对种子、农药、化肥等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的抽样送检工作,对农作物常规种子进行提样留样。严厉打击五种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生产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不明、不合格以及国家禁用农资产品的行为;三是生产、销售无登记证(或推广许可证)、批准文号、品种审定、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农资产品的行为;四是生产、销售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五是伪造、涂改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名称、地址、有效期和有关质量标识的行为。
      三、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电影下乡、手机短信、流动车辆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资方面的相关知识,以农资市场检查为契机,向农资市场主体和农民讲解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发放消费维权便民联系卡,广泛宣传红盾护农的有关知识,并通过维权热线,及时受理、查处群众投诉举报,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随时随地拔打投诉举报电话,以便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查处和调解,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四、完善监管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印制农资经营管理各项制度,要求农资经营户全部张贴上墙,要求农资经营备案率达到百分之百。实行网上备案与书式备案相结合,实行网上备案的同时,建立农资经营户书式档案,将经营户的照片、地址、联系方式、经营范围等情况全部装入档案,将动态监管和静态监管有效的结合起来,推动农资监管规范化。同时对农资经营户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进销台帐、销售凭证、“两账两票”、“一卡一书”等自律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引导农资经营主体建立“农资经营档案”,规范农资经营者建立并完善商品质量管理及商品质量承诺制度,对不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等制度的经营者予以查处,完善农资商品可追溯监管机制。
      截止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236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7台次,共检查农资经营业户85户次,签订《经营农资商品质量承诺责任书》63余份,发放宣传资料471余份,对2户进销货台账建立不完善及6户超经营范围的给予限期责令改正。通过此次对农资市场的专项检查,规范了农资经营户的经营行为,为保春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来源:全州县工商局    (郑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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