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15 09:41:19
(记者支荣 通讯员韦益)不隶属任何政府部门,由司法部门指导工作,调解纠纷不收取费用,我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模式成为司法行政工作亮点之一。近日,我市召开全市普法依法治理暨司法行政工作会议。会议要求,今年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要完善提高医患纠纷调解,同时加快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注重调解数量的基础上,更要注重调解的质量和成效。
去年我市全面推行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站)后,医患纠纷“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怪圈基本得到有效遏制。据会议透露,2013年,全市共受理医患纠纷121起,调解达成协议102起;涉案补(赔)偿金额422万元,全部履行到位。有了第三方调解组织,更多患者家属趋向选择理性维权,全市“医闹”下降明显。
会议指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是化解大量社会矛盾的第一道防线,是平安桂林建设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市有2152个人民调解组织,1万余名人民调解员。去年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万多件。仅去年,人民调解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531件7791人;防止民间纠纷引起自杀56件60人。
会议要求,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系统基层网络健全、队伍相对整齐、扎根群众的独特优势,大力度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今年全市人民调解工作,要巩固和完善人民调解的领域,要完善提高医患纠纷调解,同时加快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注重调解数量的基础上,更要注重调解的质量和成效,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平安桂林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