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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检察院为校园筑就安全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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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1-8 22:45: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检察院提前介入的蒋某、何某、曾某强迫、介绍在校未成年女生卖淫案审结。
蒋某、何某系吸毒人员,为筹措毒资和生活费用,打起了强迫在校未成年女生卖淫的主意。曾某系该县县城某宾馆老板,在明知蒋某、何某带来的小芳(化名)系未成年学生的情况下,帮助蒋某、何某联系嫖客嫖宿小芳。案发后,该院依照之前与县公安局签署的关于提前介入性侵在校未成年女生案件的文件,提前介入此案,通过召开案情分析联席会议、引导取证等方式固定证据,使此案顺利审结。
2012年,当地发生多起在校未成年女生被性侵的案件,引起了该院的高度重视。经过研究,该院针对此类案件,推出“一案一检察建议十提前介入”的“组合拳”,要求侦查监督科每办理一起涉及校园的性侵案件,除了在侦查阶段要及时主动介入办案、引导取证外,审结案件后承办人还要分析发案原因,针对不同环节存在的漏洞,向相关单位、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强防范。
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该院结合办案制发了11份检察建议,如某学校发生教师强奸、猥亵女生案后,该院对教育行政部门发出了要求加强师德教育、建立领导追责制度的检察建议;对部分宾馆、娱乐场所存在容留、介绍在校未成年学生卖淫现象,向公安、工商局等部门发出了强化监管、加强自身职务犯罪预防的检察建议。
同时,该院加强对性侵在校未成年女生案件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该院受理涉及此类案件2件4人,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被依法批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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