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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得丑不能当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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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23:09: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逗吗?公考总分第一,因长痘被判不合格



痴 山


《湖南公务员考生总分第一 脸上长痘被判不合格》报道:中国网-传媒经济 “人民警察要形象,长的丑不能当警察”,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一名公务员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在体检项目时,因脸上长痘被认定为“不合格”,体检未能通过。


读此新闻,关键一点是该考生所报考岗位,为湘西自治州公安局的网络民警岗位。依常识而言,该岗位并不日日直接面对群众,其岗位网络技术技能要求,实比长一张光油油的脸,重要很多。最起码这网络民警,不同于娱乐场所的坐台小姐;不同于电视节目主持人,也不同于仪仗队员。只因脸上长痘,就瞎了网络警察第一名,如此违反常识,能不让人起疑吗?


最意味深长还是体验过程。“8月5日早,请来的皮肤科专家在检查后表示“这次让你通过,回去好好治一下”。由此看出,即使在医学专家眼里,得这种病不等于判死刑,更不等于开除球籍;但“一名负责带队参加体检的领导(非医务工作者)劝考生主动写申请放弃,并对考生说了“到时别人告了,医生有麻烦,我们也有麻烦,你自己也有麻烦,这边的工作要丢,原来的工作也要丢”等等屁话。就在“该建议遭到考生拒绝,随后他们表示要重新讨论一下将考生叫出,几分钟后,考生被告知体检不合格,而且不能参加复检。”


至此,腐败官场生态之下,即便局外人,也不难看出长“痘”被判不合格之根源所在!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湘西自治州公务员管理局所谓: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这一条标准。试问,国家禁止就业歧视已形成共识。且从医学上讲,以上皮肤疾病虽难以治愈,却可以治疗,多并不传染。这网络警察岗位,只因脸上长痘,就被判不合格。如此沆瀣一气,是可忍,孰不可忍?


追根到考生脸上的痘,俗称青春痘。相当比例青春期的青年脸上长过。今后,长青春痘的青年,可得注意了,就等着长“痘”无路吧!这痘除了长到别人脸上。平民百姓,只要考了好名次,你的“痘”可就要起大作用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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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5 23:09: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有句俗话: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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