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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适的房子 烦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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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3 21:0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舒适的房子,烦心的事。住着挺舒服的房子,按理说很开心才是,但是现在因为物业费的涨价挺让人烦心的。
    随着物价的上涨,物业费的上涨是无可厚非的,我们作为业主也都能理解和支持,但是涨该怎么涨,该涨多少,是依据物价局的标准来涨还是物业公司定多少我们就交多少?按物业公司定多少我们就交多少?那么国家为什么还要设置物价局?
    我是桂林市江畔御苑小区多层住宅的业主,最近就物管费的问题挺烦心的。我们小区原来的物管费多层住宅是0.5元/平方米,电梯房是0.65元/平方米。从2011年7月开始涨价,物业管理公司的定价是多层住宅是1.10元/平方米,电梯房是1.25元/平方米。涨价我们业主没有什么争议,毕竟人工工资,物价都涨了。但是物业管理公司的定价远远超过了物价局定的我们2级小区规定的标准:多层住宅0.70元/平方米(上下浮动15%)范围。所以我就一直没有交物管费。去物业公司按原来合同0.5元/平方米或者按物价局规定的0.70元/平方米(上下浮动15%)的价格来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又不收。然而每次让人烦心的是楼梯出入要刷卡,刷不了去找物业就是一顿争吵,让大家心情都不舒服。物管公司有他的理由,说总是亏钱的。简单的问题,年年喊亏钱为什么年年在做呢?我们多层住户有几点存在争议:1.物管公司的定价远远超过了物价局的定价。那国家设置物价局还有什么用?2.为什么都是2级小区,电梯房的业主按2级标准的费用交物业管理费,我们多层住户的业主就要按1级标准来缴费了?3.物管公司所依据的业主的签约率能算公平.真时有效吗?小区有两百零几户业主,其中电梯房的业主就有九十多户,已经接近业主户数的一半,那么只要我们多层住户的业主有一少部分签字同意物业管理公司定的价格。物业管理公司就按签订率过半表示大部分业主同意他们定的价格来执行。同一个小区,电梯房按我们小区的2级级别来收费,那电梯房的业主他们是没有什么争议的,当然签字同意。我们多层住宅的业主却要按1级的标准来收费。同是一个小区,为什么交物业管理费存在级别上的区别?物业管理公司依据的所谓签订率对我们多层住宅的业主公平吗?我这物业管理费该按多少的标准交?请法律专业人士给点建议,也请有关部门能抽出点宝贵时间为我们弱势群体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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