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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城高速以内不能走过境车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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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18 16:3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桂林将实行治堵新规 绕城高速以内谢绝过境车辆
2013-3-18 8:20:00 来源: 桂林生活网—桂林日报 作者:记者陈静 通讯员蒋川辉
核心提示:
    (记者陈静 通讯员蒋川辉)日前,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加强城市管理,缓解我市城市中心区的交通压力,市交警部门今日发布《关于调整桂林市城区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通行规定的通告》(下文简称《通告》)。《通告》规定从3月19日开始对全市过境和货运车辆的通行进行调整(详见本版《通告》)。为了让市民和司机朋友对《通告》的内容有进一步了解,从而配合好《通告》的实行,本报记者就此作了专门的采访调查。

    3月17日中午,记者来到市北极广场。因为临近虞山食品批发城,又是北上出城车辆的重要路口,这里车流量很大。从商贸城到北极广场双向4车道上,货车和班车排起了长龙,小车只能在夹缝中行驶。

    “上次我就是在这里和一辆货车发生刮蹭,一下占了2个车道。好在事故处理得快,要不车子估计要堵到八里街去。”私家车司机小毛告诉记者。

    在瓦窑西路八中路口,记者见到的情况也同样不容乐观,因为车辆负重较大,道路已经被压得坑坑洼洼。一辆大货车压到一处水洼,脏水把路边驾驶摩托车的马先生溅了一身。“这样的情况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这样的大货车对于城区内的每个人都是‘危险品’,而且超载的大型货车对路面的损坏也严重,你看看这些水洼。”马先生忿忿不平地说。

    “目前,市内路面上行驶的货车种类和车况都特别复杂,特别是早晚高峰期‘体型巨大’的货车对原本就不堪重负的路面更是雪上加霜。”路面民警小刘告诉记者。

    市交警支队科研所的刘所长分析说,据统计,货车和过境客车全天占到桂林市区交通流量的17%左右,这个数据看上去不是特别大,但对交通的影响非常大。在城市路面上,货车很长,而且提速慢,通行效率低,一辆货车占用的道路资源相当于4辆小车占用的道路资源。此外,一旦发生涉及货车的抛锚事故或车祸,恢复交通需要很长的时间,有时还需要调集大型拖车、吊车来清理。如果车辆有货物,还要先对货物进行驳载,耗费的时间更长,对交通的影响更大。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李文勇在采访中告诉记者,目前,市区74%的货运车辆在7:00—21:00这个时间段里运营,与居民的出行时间重合。再加上一些货运配送车辆没有封闭货厢,车况也不好,这样的货车行驶在路面上不仅占用了市区道路资源,还加大了城市交通压力。

    针对市内货车通行情况,李文勇专门做过调查:“从道路货运流向来看,目前有83%的货运客流是以桂林为目的地的。”从这个数据来看,大部分的车流量都是抵达型货运。“这也就是满足百姓生活的衣食住行等生活生产需要的货运。这次的方案中对于这一块也有相应的调整,对这部分车辆采取办《通行证》的办法进行管理。”李文勇指出,《通告》对货运车辆实行管制,居民的出行环境更安全便捷了。从另一方面来说,也对货运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他们要进一步完善车况、优化出行线路等。

    “虽然《通告》实施后会有一定的磨合期,但这是一个好的尝试。”李文勇说,目前,桂林乃至整个广西在市场布局和物流配送方面都是比较薄弱的,《通告》的实施会促使专业市场向城市外围扩大,随着市场的转移,物流配送的模式也会逐渐统一和规范。他说:“到那时大型货车只在城市外围的专业市场卸货,再转由统一物流配送到各网点,这样就不会对市内的交通构成影响。”

    “希望广大货运车辆驾驶人能够支持和配合我市的交通调整,它可能给您一时的交通出行带来不便,但换来的是城市整体交通的安全与顺畅。”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他提醒货运机动车驾驶人在《通告》实施后,应严格按照交警部门规定的时间和道路出行,注意观察路口交通标志,避免在交通高峰时段出行。外地过境的机动车应驶入绕城高速公路,不要进入市区内行驶。货车驾驶员出行时,应结合《通告》,事先规划好行车时间和行驶路线。另外,从3月19日至4月19日为劝导期,车辆违规进入市区的,交警部门一律实行劝返处理;从4月20日开始,对违反通行规定的交通行为将依规进行处罚。

相关内容:

  关于调整桂林市城区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通行规定的通告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点击查看高清大图)

    为加强城市管理,减轻我市城市中心区的交通压力,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和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全面提升我市的人居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对桂林市城区过境车辆和货运车辆通行规定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桂林市城区过境车辆和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规定

    绕城高速与322国道互通以南、绕城高速桂林南收费站匝道与321国道交叉口和桂林东收费站匝道与桂磨一级公路交叉口以北、绕城高速尧山收费站以西、机场路僚田互通和沙塘圆盘以东,环桂林市城区高速公路范围内的道路(不含高速公路),禁止过境车辆和运输危险物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禁止通行的车辆除外。

    二、桂林市城区货运车辆通行规定

    (一)环城南三路—环城南二路—环城南一路—东二环路—中山北路的乌石街路口至北极广场路口—环城北一路的北极广场路口至西凤路西口—环城西二路—环城西一路一线以及北辰路乌石街路口至火车始发站路口一段、机场路沙塘圆盘往东经琴潭路翠竹路至香江路口一段、凯风路八中路口至万福路口一段每日7:00—20:00禁止悬挂黄牌的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通行。

    悬挂黄牌的货车指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的中型载货汽车以及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kg的重型载货汽车。

    (二)环城南三路—环城南二路—环城南一路—东二环路—中山北路的乌石街路口至北极广场路口—环城北一路的北极广场路口至西凤路西口—环城西二路—环城西一路一线(不含)以内的市区道路禁止核定载质量在1吨以上(含1吨)的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通行。

    (三)北极广场—环城北一路—环城西二路—香江路口—上海路—漓江路—三里店大圆盘—普陀路—环城北二路—虞山桥—北极广场一线(不含)以内的市区道路禁止载货汽车通行。

    三、通行证办理规定

    请涉及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根据通行规定自行调整运输计划,对于确需进入禁行路段行驶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按照“总量控制、保障需求、严格监管”的原则实施通行证管理:

    (一)市政日常作业、专项作业车辆、危化品运输、城市配送等符合通行条件的货运车辆,单位(车主)可持相关书面材料申请核发通行证。工程救险车辆在《通告》禁行区域通行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实施工程(物流)运输的货车确需进入禁行路段,可申请核发夜间通行证,于夜间20:00后凭通行证进入禁行区域,按指定线路实施工程运输。外籍货车需由外埠临时进入市区的,由货物接受单位提前申请核发临时通行证。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2013年3月18日前核发的《市区禁行线货车通行证》至4月8日停止使用。符合申办通行证条件的单位(车主)3月25日起,持相关手续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办理。《货车通行证申办规定》与本通告同步在桂林交警网http://www.gl122.com/刊发。

    以上规定自2013年3月19日起实施,以往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3月19日至4月19日为劝导期,对进入禁行线的车辆进行劝离,4月20日起,对违反通行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桂林市公安局

    2013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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