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人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60|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全州蒋某父子到灌阳偷97只鸡7只鸭被判一年六个月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10-24 16:55: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认为偷盗鸡鸭只是小偷小摸行为,即使被抓住,也只不过会受到治安处罚的全州蒋某父子,因偷盗了97只鸡、7只鸭,近日被灌阳县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为此,父子俩都后悔不迭。
  蒋某父子是全州县农民,两人都是小学文化程度,受教育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因为好逸恶劳,蒋某父子眼见左邻右舍已经发家致富,而自家仍然家徒四壁,遂萌生了偷盗的想法。两人一合计,认为偷盗鸡鸭较易得手,而且认为偷盗鸡鸭只是小偷小摸行为,即使被抓住,也只不过会受到治安处罚。于是,蒋某父子事先蹲点摸查村民的作息习惯和鸡鸭的生活习性之后,于今年5月21日、25日、28日晚上,驾驶一辆五菱牌微型面包车先后到灌阳县新街乡龙炼村、邓家村作案。儿子将车停在距村落较远的偏僻角落处等候,父亲利用老虎钳、编织袋等作案工具摸进事先踩好点的村民家鸡圈实施偷盗行为,得手后立即驱车前往全州县城家禽行当街甩卖。最后一次作案时,因为在路过检查站时正好天微亮,有一只鸡啼叫,检查站值班民警见其二人形迹可疑遂拦车检查,随后蒋某父子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蒋某父子共偷盗97只鸡、7只鸭,经估价,价值人民币8777元。
  近日灌阳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蒋某父子盗窃家禽,扰乱农村稳定,造成村民财产损失,二人均是多次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通讯员凌洪广 记者汤世亮)
2#
发表于 2012-10-24 16:55:54 | 只看该作者
伸手必被捉!!!!\n\n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全州网

GMT+8, 2025-2-2 11:03 , Processed in 0.040717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