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西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心血管内科阳跃忠科主任(副主任医师),秦小虎医师,谢福生住院医生,文芬医师在医疗活动中,故意违反法定或约定的义务,为经济利益采取本不应该进行的医疗行为,从而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和致患者死亡的严重后果。(事实是根据已封存的病历中暴露的,不是我们主观想象的)。
事实经过:2007年10月6日,患者朱凤兰因气促,下肢无力,精神欠佳去就诊,由心血管内科接收入院,经治医生秦小虎给初步诊断为copd,肺部感染,心功能不全。住院时检查,体温37,呼吸26,心率80,血氧93,血压122/57,体征平稳,不需任何抢急救,秦小虎医师却在患者刚住院时立即发病危通知。仅上心电监护仪,开一级护理每天收费220元。住院时测过一次血压后连续15个小时不观测血压,何谓危重病人。家属感到奇怪,问秦医师怎么会病危,秦**说:“老人的病变化快,随时都有危险。”问是自费还是医保,家属告诉是自费,并表示要给老人努力治疗。秦小虎医师明知患者平时血压偏低(住院时测过一次血压是正常)在连续15个小时没有观测血压和不明血压及其它体征变化的情况下,违反了用药禁忌、慎用、注意事项等规范。把四种降血压药(含具有降血压作用和具有增强其他降血压作用的利尿),一起并连续实用2-3次后,患者住院14个小时突然休克时值班医师立即把四种药都停了。患者休克经抢救恢复了生命体征,医方告知家属老人病蛮重,须综合治疗,时间可能蛮久,花费可能蛮大。当家属询问休克是不是用错药引起的,时隔半小时,医方很反常急忙地以文字方式建议患者转重症科治疗和急诊CT检查,是否同意,非要家属签字不可,给家属压力,想把责任推向家属。因医方的建议是明显违反医疗规范和实际情况,家属暂不同意转科,并表示要努力治疗,医疗费会预付。在家属暂不同意转科后来的医疗行为中,不履行医疗应尽义务,没有病例和诊疗意见讨论,不告诉家属病情和医疗措施,休克后的三天半治疗中,血压高压一直在90左右(收缩压)病情加重,不采纳家属会诊请求,没有综合治疗方案,一直消极治疗,因这些问题存在,后来不敢拿出病程记录对案。住院第四天下午开始,13个小时血压高压(收缩压)一直低于80,病情在恶化,家属苦苦请求会诊和想法救治,文芬和谢福生医师仍不理采,任意让患者病情恶化,一直拖到患者呼吸停止,血压为零休克时,在家属一再哀求下请重症科会诊抢救。这时已无回生希望,转重症科救治无效死亡。家属苦苦请求无用,眼看亲人被活活拖死,精神受到极大的痛苦和打击。
家属觉到这四名医师的医疗行为可能有问题,故封存了病历。但他们隐匿了病程记录等主观病历,并混拿重症科病历材料住院记录作假,改变了初步诊断,特别增加高血压一项。这此都是怕问题完全暴露,才不得不公然违法违规。从封存的病历中发现就明显暴露了上述问题。被隐匿的主观病历中,还隐有主观故意等严重问题没有暴露。
他们从乱下病危通知书后,为多收取医疗费故意用反药加重病情,连续15个小时不观测血压,患者原本血压不高,却偏要降血压,四种药一起用,致使患者身体器官功能损害,病情加剧发生休克。当家属询问休克是不是用错药引起的,为掩盖和推脱责任,不履行医疗应尽义务,公然违反转科、检查、会诊、病情讨论等医疗规范,消极治疗,放任病情恶化。患者住院四天就实质性死亡。后来又发生隐匿病历、改变初步诊断。整个过程和事实都不是医疗技术和责任问题,是一环扣一环,紧密联系,很明显的故意侵害行为,是为经济利益的行为。后来是为掩盖问题,错上加错的故意行为。
各位有正义感的朋友,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自己最爱的人,这些医生为经济利益,违反医德,利用医疗便利,实施违法行为,天理难容!面对这些人,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要讨个公道,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决不能让他们逍遥法外!
朋友们,我叫杨斌,毕业于湖南大学,很希望得到你们的帮助,我特别希望我的同学,校友,海内外有正义感的大学生能帮助鼓励我,能帮我将揭露这些人的行为。多一个人知道正义的力量就多一分,让这些黑心医生的保护伞不敢颠倒黑白。求求你帮帮我可怜的姥姥,我此生感激,好人一生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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