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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头离婚 竟向老伴所要15万“青春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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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9:5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秦大姐和老唐结婚快30年了,如今两人步入花甲之年,儿子也已成家立业,这时,秦大姐到法院请求与丈夫离婚。65岁的老唐不同意,声称自己为家庭“牺牲太多”,如果要离,秦大姐要付给他15万元的“青春损失费”,作为日后治病以及养老的费用。
本月初,夫妻双方就离婚一事来到秀峰法院进行调解。

秦大姐对法官说,自己和老唐共同生活的这几十年并不容易,“我跟他性格不合,经常闹架”。秦大姐说,老唐对她不够宽容,尤其是对她的父母不孝顺,平时爱搬弄是非,伤了她和家人的心,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

对于妻子的话,老唐全盘否认。他说秦大姐提出离婚是“自私、任性”。老唐说,他为了这个家,几十年来尽职尽责,供儿子读书,培养他上了大学。婚后他一直把工资交给妻子管,但妻子老往自家送钱,并且“屡教不改”。

老唐说,他现在一大把年纪,又身患重病,妻子却要在这时离开他,他实在难以接受。“结婚差不多30年,就是因为我的勤劳、智慧,才有现在这个家。我60多岁了,又生了重病,离婚以后怎么办?”

老唐当场提出,如果要离婚,秦大姐必须付给他15万元的“青春损失费”,作为日后治病以及养老的费用。

听到老唐的要求,秦大姐哭笑不得:“我身体也有病,我的青春哪个来补偿?我自己以后的生活哪个来保障?”

对于这样的事情,办案法官也感到很棘手,“以往的离婚案例中,确实有女方当事人索取离婚损失费的情况,但是男方要赔偿的还比较少”。法官还说,婚姻维系30年,夫妻双方都是有牺牲和付出的,就算出现问题,也不仅仅是一方的问题。

秦大姐说,他们家并不富裕,而她自己的积蓄都用在儿子结婚上了,自己实在拿不出那么多钱,也正是因为儿子已成家,自己才提出离婚的。

见秦大姐心意已决,老唐改口称只要5万。经调解,秦大姐表示愿意将夫妻共有的两套房中较大的一套让给老唐,因该房还剩5万多元贷款尚未还清,秦大姐愿以还贷的方式来支付老唐索要的5万元。

最终,老唐接受了这一条件,同意离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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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0 19:59:58 | 只看该作者
晕。。。几十年都过来了,都快埋半节的了还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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