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人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1558|回复: 1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全州的小偷太猖狂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7-29 20:04: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下午5:10在少年宫门口停地电动车不到1个小时,电动车的电瓶就被小偷偷走了,少年宫的门口人来人往,为什么这些有人生没人养的小偷敢这么猖狂,只有一个结论:全州的治安太差了。我骂这些小偷不仅自己不得好死,连他们全家都不得好死。
13#
发表于 2012-7-29 20:06:51 | 只看该作者
法律应该规定:抓到小偷直接打成重伤不负法律责任。打死赔个棺材费!!!这样小偷就会大幅减少
12#
发表于 2012-7-29 20:06:41 | 只看该作者
出门坐公交,把包包看好点咯,自我提高防盗意识~!
11#
发表于 2012-7-29 20:06:24 | 只看该作者
森林大了,什么鸟都有!
10#
发表于 2012-7-29 20:06:15 | 只看该作者
防得一万,防不了万一,自认倒霉吧。
9#
发表于 2012-7-29 20:06:05 | 只看该作者
小偷到处有,全州特别多。我挨偷过2次,好在把偷我的身份证还我了。
8#
发表于 2012-7-29 20:05:54 | 只看该作者
有卵法。谁叫中华共和国的法律里讲偷是小罪!所以个个去偷咯。小偷永远是穷的!
7#
发表于 2012-7-29 20:05:44 | 只看该作者
我同事的电单车就在店门口被偷了。。。他也真不怕被逮到一帮人冲出去灭了他
6#
发表于 2012-7-29 20:05:36 | 只看该作者
捷安特配金点原子,且锁在街边护拦上的,一转身就没喽
5#
发表于 2012-7-29 20:05:27 | 只看该作者
法律应该规定:抓到小偷直接打成重伤不负法律责任。打死赔个棺材费!!!这样小偷就会大幅减少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全州网

GMT+8, 2025-2-3 14:12 , Processed in 0.047533 second(s), 18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