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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龙华铁合金有限公司25000KVA矿热炉硅锰铁合金生产线建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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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5 21:09: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1年02月20日

  全州县龙华铁合金有限公司委托北京矿冶研究总院编制的《全州县天马有限公司25000KVA矿热炉硅锰铁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初步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报告书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全州县龙华铁合金有限公司25000KVA矿热炉硅锰铁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建设单位:全州县龙华铁合金有限公司  

    (3) 项目性质:新建  

    (4) 建设地点:全州县城南枧塘乡城南工业集中区  

    (5) 项目总投资:1.2亿元  

    (6) 建设规模:建设1台25000kVA半封闭矿热炉,设计生产规模为32000t/a。  

    (7) 产品方案:产品牌号为标准硅锰合金FeMn68Si18  

    (8) 年工作时间300天,实行三班连续24小时生产,每年工作7200小时。  

    (9) 项目拟建1台25000kVA矿热炉,符合《铁合金准入条件》(2008年修订),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  

  新建一台25000kVA的半封闭式电炉及其生产配套设施和公用辅助设施。  

    3、主要污染工序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有废气、废水、废渣及噪声。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工序及主要污染因子见下表:  

  工序名称废气污染因子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源原料储备和配料粉尘和扬尘//破碎运输扬尘和汽车尾气//汽车交通噪声冶炼烟尘/水淬渣和除尘灰风机、电炉、水泵二、项目区环境现状查与评价

    1、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内监测期间各监测点TSP、SO2、NO2的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属于良好水平。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范围内监测期间各监测点监测结果表明各断面上的各监测因子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

    3、声环境质量现状

    厂界噪声各点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较好。

    4、生态环境现状

    破坏程度一般,通过厂区绿化等措施可以有效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整个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结果

    1、大气

    营运期,敏感点环境空气质量低于GB3095-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项目废气排放不会对周围空气产生污染影响。

    2、废水

    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循环利用,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全州县工业集中区城面片区污水处理厂,在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生活污水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附近林地施肥,不外排。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实质性影响。

    3、噪声

  项目投入运行后,厂界噪声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基本不发生变化,说明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营运期固体废物为水淬渣、除尘灰和生活垃圾,水淬渣外售水泥厂或制砖厂,除尘灰回炉再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全州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生态环境

    由于项目厂址为丘陵荒山,破坏程度一般,通过厂区绿化等措施可以有效减缓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整个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原料场地设施,堆场设置的喷淋洒水设施应保证喷头洒水面积覆盖整个堆场,定时洒水抑尘;定时对堆场道路、厂内道路进行清扫,定时对道路进行洒水保持路面湿度;在混料室、配料室以及炉顶加料系统设置集烟罩,采用低压脉冲袋除尘器除尘;矿热炉冶炼烟气采用负压脉冲袋式除尘器除尘。

    2、废水

    生产废水全部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往全州县工业集中区城面片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在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生活污水须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附近林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

    对于生产中产生的噪声源,首先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尽量选用噪声小的先进设备,其次根据设备产生的噪声特性及操作特点,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如设减振垫、消声器等设施。同时对噪声源采取隔音措施,如设有专用的水泵房等。

    4、固体废物

    水淬渣作为生产的辅助材料出售给水泥厂或者卖给制砖厂;除尘灰通过压块后回炉用再利用;对于工业垃圾,首先回收其中可再利用的废旧耐火砖用以回填炉壁,其余大部分可出售给砖厂破碎后制砖,确不可再利用的废弃料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后在指定地点堆存或填埋;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五、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1、清洁生产

  对照《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铁合金)》(HJ 470-2009),本项目达到清洁生产水平二级要求。

    2、总量控制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各污染物经采取治理措施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SO255.11t/a,建议总量控制指标为SO255.11t/a。

  六、评价结论

    综合本报告书各项评价内容: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入正常生产后有较高的社会、经济效益;拟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有效,大气污染物、废水、噪声均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环境风险事故出现概率较低;项目清洁生产能达到较好水平,多项指标能够达到一级水平;环保投资可基本满足污染控制需要,能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因此在生产过程中,如能严格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建议,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项目周边人群,以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

    (1) 项目场地选择是否合适;

    (2) 项目投入生产后,公众最关心当地的环境问题(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

    (3) 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影响预防和减缓措施是否可行;

    (4) 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可以接受;

    (5) 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有益影响的确认(发展经济、保护环境、家庭收入等);

    (6) 对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总体看法和意见;

    (7) 其它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以电话、传真、电邮、会面等方式联系我们。

  九、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外文兴街一号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 张 静

    E-mail :kdy_ tws @163.com

    联系电话:0773-5839747

    传真:0773-5839747

  十、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全州县龙华铁合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13377338828 联系人:李新发

  十一、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2009年12月18日-2009年12月31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09年12月18日-2009年12月31日

  十二、报告书简本可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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