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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婆的财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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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2-8-26 23:43: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王某(男)系独生子,与朱某于2002年结婚,结婚后王某的父母赠给王某个人一套房屋,由王某与朱某共同居住。2004年朱某父母因病去世且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由朱某继承。2005年8月王某父亲去世,分得遗产50000元,2006年6月王某与朱某离婚。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王某主张要孩子,朱某不同意。请问:财产如何分割?孩子归谁?为什么?
免费律师咨询网:只有王某的父母赠给王某个人一套房屋属于王某个人财产,其他属于共有,孩子不满两周岁,应该由女方抚养。
理由如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如果立遗嘱人或赠与人,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指明遗产或赠与的财产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的除外。本案中,王某的父母赠给王某个人一套房屋,应属于其个人财产。而朱某父母因病去世且无遗嘱,留有一套房屋,未明确是给朱某一人的,故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相关规定,孩子的抚养问题,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本案中10个月的男孩有可能尚在哺乳期,通常随母亲生活,尤其是在朱某不放弃孩子的监护权时。
如果孩子归朱某抚养,王某应支付相应的抚育费。文章来自:http://www.lawtop.cn
2#
发表于 2012-8-26 23:43:31 | 只看该作者
孩子不满两周岁,应该由女方抚养。
双方有一个10个月的男孩。?????
3#
发表于 2012-8-26 23:43:38 | 只看该作者
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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