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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妹蒋玲芳在全州人民医院从生到死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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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3 09:50:2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妹妹: 距离你离开人世的已过去了一个半月了,今天我终于鼓足勇气回到老家,去看望你那苦命的妈妈我的姑姑,路过你的婆家,你的婆婆还有你那年近九旬的婆家奶奶,见到我泪流满面,你的妈妈,曾经高大健壮的农妇,现在却弱不禁风,滚在我的怀里,差点哭晕过去.我知道,他们是把打赢这场官司寄予我的身上,就是因为我是这个家族有点文化又在外工作的人.他们把我当成溺水人身边的一根圆木,其实他们哪里知道,我只是一根稻草而已.

    你出事的那天 我在外地,听到噩耗赶到全州人民医院,,当时的惨状宁我嚎啕大哭,在医学这么发达的年代,在一个三等甲级医院,由于医生的不负责任, 刚刚三十岁的你竟与你那将要出世的女儿双双命扑黄泉.在此之前我只知道你的小名叫做小芳,就象歌曲<<小芳>>里的歌词一样儿,你是一个漂亮,热爱生活的农村姑娘,你的笑容阳光灿烂,你的勤劳十里八村无人不晓.在你去世之前,你和老公种了近三十亩水稻,养了十几头猪,家里有联合收割机,拖拉机等很多先进的农具,生活过的一点都不比城里人差. 你还打算做完月子就盖房子,盖一栋三层的楼房,下地基的石料都准备好了. 每次我从老家回来,车厢里都有你给的农产品,这一次,再也听不到你的声音:姐姐,这些南瓜又甜又粉,拿些吧,这些萝卜又甜又脆,也装点.......妹妹,虽然这是个和谐的社会,却也有那么多的不和谐,有那么多的无奈,但是请你放心,我和你的亲人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把这场官司进行到底,告慰你的在天之灵. 妹妹,带着你的女儿在天堂好好生活,天堂里一定没有庸医!

我表妹蒋玲芳在全州人民医院从生到死的经过

    蒋玲芳,今年三十岁,是桂林市全州县庙头镇湾山村公所宅屋岗村人,怀孕第二胎超过预产期三天,有临产迹象于6月20日23时住进全州人民医院,产前检查无异常,21日早上7:20自己走进产房,进产房前笑着对妈妈说想吃包子,约二十分钟后她妈妈拿着包子进入产房,看见里面还有另外一位产妇,有两个医生(或护士),一个在那个产妇的旁边,另一个在别处忙些什么.她妈妈问她吃包子吗,她好象很难过,只摇了摇头,这时,其中一位医生叫她妈妈出去.又过去约20分钟,不放心女儿的妈妈再次走进产房,发现女儿面色发青,已经晕死在产床上,旁边没有医生,在她妈妈的大声呼叫中,里面的一位医生,走到她旁边,用手拍打她的头和脸,并未叫别的医生来抢救,在门外守侯的她丈夫也跑进产房,大声呼救,外面的医生才跑进产房.9点05分,医生推着她朝另一栋大楼的顶楼手术室跑去,在这期间,她的肚子鼓来鼓去,现在想来,就是那胎儿在拼命挣扎. 在场医生都想不到的是,已经9点多了,手术室通道的拉闸门却大门紧闭,开门的人不知是害怕还是忙乱怎么也开不了门,当时就有一位医生在发脾气,说救人就抢几分钟,结果换了三个人才把门锁打开,大约用了5 分钟.10点过几分,医生宣布她及剖出的女儿双双死亡.她妈妈当场晕死过去. 不久卫生局的一个付局长来到医院,叫了一个付院长及家属一同到办公室,问她丈夫有什么要求,家属提出要有个说法,以及60万元的赔偿.不久谈话结束.之后再也没人理在场的家属.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亲戚来到了医院,找医院要个说法,院领导没有一个在医院,都躲出去了,14时,我的哥哥也就是死者的表哥来到医院提出封存病历,没有谁理他,于是亲戚们守在了抢救室的门外,不给人拿走尸体. 不久打出活人进,死人出字样的横幅.   

     我从外地赶到全州人民医院时是17时左右,我找遍所有医院办公室,没有一个院领导在,问熟人要来院长的手机号码打给了他,我问他知不知道你医院死了个产妇和婴儿,他说知道,我说我是死者的表姐,现在想见你一面,问一问死者的情况,他说我现在有事,我说什么事比死了人大,我话没说完,他就把电话挂了,再打,关机.不久,有一个人叫我们到办公室去谈谈,我对他说请你告诉我你在医院是什么身份,他说是医务科的,我说我和你谈有什么用,叫你们院长出来,他走到旁边打了几个电话后,对我们说你们先到会议室,我们唐付院长和你们谈,我们等了大约半个小时,来了唐付院长,医务科的两个医生,卫生局一个付局长,一个科长,司法局一个科长派出所的所长,还有几个警察,妇产科主任.等十几个人,先由妇产科主任把产妇从生到死的经过说了一遍,她一会说产房里是两个医生,一会又说是四个,眼睛都不敢望死者家属.没有提到门锁着,说是发现产妇异常就打开了医院的绿色通道.采取了应急预案.接着医务科的补充了几句.卫生局的付局长马上说,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的,现在在座各位领导都知道了,你们家属应该要.......我马上插话说,事情的经过还有两个最重要目击者,也就是死者的母亲和丈夫,他们看到的不是你们说的那样,你为什么不让他们说话,然后我们才有机会说.争论的焦点是,当时在产房医生人数,门锁打开时间.最后,医院要求我们:1,我们把横幅,花圈拿走,2.让他们把尸体从手术室移走.3,如果我们对医院有异议,可以申请尸检.我们要求医院:1,医院为什么到现在还不封存病历.现在马上封存.2,你们把当时当班医生护士记录给我们看,叫当时在产房的医生或护士来说清死者在7:20进产房到8点多一点晕死过去这段时间到底出现了什么异常,或把记录给我们看.3,告诉我们当时同在产房的另一位产妇的姓名,我们一起去问她情况.4,为什么8点多一点就发现产妇晕死,几乎没有生命迹象,却还在产房里施救长达一个小时,才送去手术室,5,距离正常上班时间已经一个小时了,手术室通道的门为什么没打开,你们说几秒钟就打开了,那为什么要换三个人才打开.只要医院把这五条解释清,我们可以同意医院提出的这三条要求,把尸体从手术室移到太平间,放在冰棺材里,由我们的人看护,在尸检申请书上签字. 医院给我们第一条是这么解释的,一直没封存病历是因为病历可以在六个小时内填写,其余4条没有解释,当天,不了了之.

   22日的临晨5点左右,来了三,四十个警察,头戴钢盔,手拿电棒,把守在手术室门外的几个亲戚围住,强行抢走了尸体,死者的弟弟想跟去看他们把尸体放到哪,没有一点过激的言论和行动,警察竟然把他拷上手拷带到派出所,警察叫他写检讨,他说我为什么要写,我只是要守着我姐姐的尸体,不给人动手脚,我手无寸铁,甚至于连句粗口话都没说,我有什么错.没办法,警察就把他放了.我们家亲戚问尸体放在哪,医院说问警察,警察说问医院.始终没人告诉我们.

    我是8时来到医院门口,门口的花圈,横幅都没了,除了十几个警察守着,没有找到医院的任何领导,想知道尸体在哪的亲戚情绪越来越激动,又去打横幅,买花圈,在外地工作,打工的亲戚朋友都在往回赶.10点左右,我写了一份<<紧急情况汇报>>分别递到县政府,信访办.  

大约11点.卫生局的正局长,,信访办主任,庙头镇一个付镇长,司法所所长,医院的一把手以及昨天来了的官员一起来到医院和我们座谈.在我们的一再追问之下院方才告诉我们尸体在殡仪馆,双方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因相差太大无果.                           

    到下午16时,死者丈夫在尸检报告上签字,同意尸检,我当时提出要医院保证表妹及孩子的尸体在全州交给我们,院方同意,院长写了保证交还尸体的字据给我们.医院让我们选择尸检的医院,我们选择了桂林医学院.于是医院马上和对方通电话,对方说今晚就可以做尸检.而后我家几个亲戚跟着救护车前往桂林,车走到灵川突然停下,随行医生对我家亲戚说,是不是去181医院,算了,我家亲戚问为什么,他说去医学院的话,可能今晚不能做,还有尸体拿不回.我家亲戚说就是拿不回,也要在医学院做.全州医院这里,所有官方的人都劝我们到181做,我说那边的事由那里的人决定.这样僵持了很久,最后还是去了医学院,非常讽刺的是,医学院的医生差不多第一句话就对我家亲戚说,做完尸检,尸体他们不管的,要你们自己拿回去,我不知道他们费尽心思不让我们在桂林医学院做的目的是什么?            

    23日早上,医生开始做尸检,这时却发现胎盘没有.打电话问医院,说忘带了,我们怀疑那是不是我表妹的胎盘,要求做DNA,医学院的专家说做DNA很麻烦,估计他们不敢换的,结果没做DNA .当天下午,尸体由全州人民医院的救护车拉回全州殡仪馆存放,至今没有安葬,.在此期间,我家亲戚只允许去看过一次,由警察押着去看的. 关于封存档案医院以种借口拖延,我23日早上去要求封存,医务科的人说要死者丈夫亲自封,我叫来表妹夫,他们又不给我一张张看,我大发脾气说.有哪条规定说了家属不给看诊疗经过,没办法,他们只有给我看,但是,已经过去那么多天了,病历已已经面目全非了, 我一气之下还是没封...前几天,尸检结果是我表妹死于羊水栓塞.我们现在正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各位看到这篇文章的朋友,我在这里向你们表明,正如我6月21日晚在全州人民医院向在会所有人说的一样,我表妹及孩子肯定是会有一个病因才会导致她和婴儿最终死亡,但是这个病就百分之百就会致她和孩子于死地?如果医院没有漏洞,我表妹及孩子也许不会死,至少也象有位专家说的,怎么两个人都死了?更为可气的是,事后院方及地方官员的态度,实在是宁人生气,因本人已心力交瘁,还有写作水平实在太低,没办法更加详细明了.还有我家亲戚在医院聚集一天半,最多时达七,八十人,除不小心踩坏一个垃圾筐外,没有做过一点对不起医院的事.他们都是些老实巴交的农民.

    各位朋友,我是一个家庭妇女,一个不喜欢惹事生非的女人,从小到大,几乎没有与人红过脸,但是这一次,面对我苦命的表妹,她老来丧女的父母,中年丧妻的丈夫,少年丧母的儿子,我能不惹事吗?朋友如果您看到我写的这两篇文章,请您转给您的朋友看看,也许您有当医生,做律师等等有经历过类似事件的朋友,为我们出谋划策,让我们少走弯路.请您帮帮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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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0 19:15:48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怎么样应该给双方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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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0 19:16:41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怎么样应该给双方一个令人信服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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