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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东山瑶族起源、姓氏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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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7 00:1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族 源
县内瑶族过去有自己的语言而无文字。其族源资料主要靠口碑、歌谣、故事等形式流传
下来。其说有三:一、瑶民是盘王的后裔。瑶民建立盘王庙以纪念自己的祖先,有的一村数
个,有的数村一个,仅东山瑶族乡就有42个盘王庙。农历四月初二为盘王生日,十月十六日
为盘王节,以跳盘王舞、唱盘王歌、还盘王愿等形式进行纪念。二、瑶族祖先是盘瓠。相传
盘瓠与平王宫女婚后生下6男6女,即12姓瑶人的祖先。三、混沌之世,天下大水,人类死亡,
只剩伏羲兄妹2人,兄妹成婚后生下一个大肉团,将其切成360片,抛撒山头,落在山上的是
12姓瑶人的祖先,落下平原的是汉人的祖先。

迁 徙

今湖南省北部一带,秦、汉时就是瑶族先民活动的主要地区,南北朝时曾一度北迁长江、
淮河之间,后受中央王朝的压迫,又折回湖南、江西一带。宋、元之际,逐步越五岭南下,
正是在这个时期,瑶族迁入今本县境内。据东山瑶族乡古木凼里、井头小村、周家水盘氏族
谱记载。该三村盘氏共同先祖一郎公于宋代末期,从江西鹅弓大丘源湾村经湖南千家洞迁居
灌阳大云布庭冲清溪坊,然后移住该村。此外,白岭的岭压(此村已废)、下福塘、子曹的江
龙源、上塘的宅地和梅木的荞麦采等地的盘姓(早在东山居住的所谓土著瑶民),据调查亦系
宋末、元初时迁入。元至正八年(1348)湖南靖州瑶民起义军领袖吴天保率部攻全州,州内瑶
民闻风响应。两河厚村邓氏族谱亦载:“元季之乱,千户长均远公,奉命招抚东山猺(瑶)民
二十四户(今白岭一带),百二宅、梅木等处,全活数万生灵”。足见当时的东山瑶民,已有
一定数量。又据《全州县地名资料汇编》及有关资料纪载:元、明、清时期迁入县内之瑶族,
多来自江西、湖南,少数来自四川及广东。如明初自江西省迁来者,有东山瑶族乡的坪香、
竹坞及豹子岭俸姓,迁居下福塘之盘姓;自湖南省迁来者,有蕉江瑶族乡的盘、凤两姓,他
们由郴州到灌阳观音阁,至全州长洲,然后到全州水南,经凤凰棕树园进头所瑶家芋头田,
凤姓进大源柑子浸后分住大屋浸、枧杆浸、灯草田、横山坪、杉树湾、水塘浸、毛竹山。盘
姓由瑶家芋头田进蕉江野鸡坪后分往赤竹平、黄屋浸、上茶源、高屋场,华菜岭、崩山、沈
家、砍菜冲、曹家等村。大源盘姓系由上述村落移住。沈姓则由石塘圩移住大潮源,复迁蕉
江大、小白露和大源各村。至于茶皮浸梁姓也是明初落住此地的。明代中期 (宣德至万历年
间,即1426~1619) ,自江西迁来者,有东山瑶族乡白竹村弯屋房、清水、吊水坪、老村、
七宝坑等村盘姓;上塘塘背、七宝坑、大引、大友头、洞州奉姓;下岩口胡姓。从湖南迁来
者,有豹子岭盘姓。明末来自江西者,有白竹村的新十甲盘姓;来自湖南者,有中岩的盘姓。
清代迁入本县的瑶民,基本上来自湖南省。还有拐塘、梅木、小塘等村黄姓也是从湖南迁来
的。而蕉江瑶族乡的板瑶山黄姓则来自龙胜。绍水镇的桐油、大惠村之邵姓是从四川来广西
龙胜,复迁至该村的。
瑶族迁入本县境内,有居地广人稀之山区的,亦有居平原的,如蕉江瑶族乡的盘、凤二
姓的祖先,都先至凤凰棕树园,其后逐步被迫迁住蕉江、大源各地。还有受封建王朝的迫害
及地主阶级的欺压,如洪武二十七年(1394)的屠杀全、灌起义瑶民,因避祸而不得不迁居深
山老林的。再有就是一些汉人,因躲避兵燹战乱或讼事祸端,为生计所迫,进入瑶区,顶替
瑶粮,改为瑶籍、瑶姓。如下福塘盘姓瑶民,原姓周,从石塘圩经白竹迁到今居地,其族谱
载:“凡屡迁所住之地,土著之盘,有不与同姓,不以田宅让其永远管有之权,我先人乃能
永远管有此田宅,其易周为盘也”。
经六、七百年之种种演变,形成了今日县内瑶族主要聚居东山、蕉江两乡及散居绍水、
咸水、朝南、安和、才湾等乡(镇)的分布局面。

族 称
县内瑶民由于居住地区不同、 语言差别和服饰各异,以致有4种俗称,即东山瑶、下路
瑶、五姓瑶、过山瑶。
东山瑶 居住在东山山区,其地属都庞岭山脉,跨越湘、桂两省(区)之全州、灌阳、道
县、双牌、零陵五县(市)。东山瑶男人包头巾,身穿唐装衣裤,裤长及膝,小腿扎黑布绑腿。
成年妇女穿满襟盖过臀部的长衣, 衣扣边上花带,腰系4米长带子,带子的两头亦上花边,
并系绣花围裙,耳戴银耳环,小腿扎绑腿,脚穿布花草鞋,发式是头边沿一寸头发,每月剃
光一次,头顶部留长发,扎一条长辫子,象龙一样盘在头上,再用一条花帕子包住头,俗称
为“盘瑶”。自称“标敏”(即瑶人),称汉人为“官民”。
下路瑶 居住在东山东南边沿的斜水村,与灌阳县文市、水车乡的瑶人均称为下路瑶。
自称为“瓢民”(即瑶人),称汉人为“雅乖”。妇女的服饰是用一块青布包在头上,头前部
扎成象一对耳朵,后部拖有一个尾巴,身上系的腰带绣有犬牙形的花纹。
五姓瑶 居住在宝盖山周围的蕉江瑶族乡,包括朝南乡的大潮源、安和乡的泗溪源以及
解放后迁居咸水、绍水、才湾等乡(镇)居住的盘、沈、凤、梁、粟五姓瑶人,统称为五姓瑶。
自称“优嘎”(即瑶人),称汉人为“雷给斯”。妇女装饰非常讲究,衣裤都绣花边,少女、
已婚、老人服饰都有区别。男子着青、蓝两色衣裤,袖口,裤口边镶有五色丝绒绣成的花边,
上服是九扣对襟衣,名日“长命衣”,腰束青色绣花长布带,带间佩烟具。民国二十二年,
(1933年)瑶民起义失败后,国民党广西省政府,采取所谓“劝导雉发易服”,该类服饰从此
被迫失传。
过山瑶 住居在绍水镇的桐油、大惠及蕉江的板瑶山等地的瑶人。过去刀耕火种,种了
一山又一山,迁徙特别频繁,因此被称为过山瑶。自称“优棉”,称汉人为“见”。

姓 氏
瑶族历来认为,只有盘、沈、包、黄、李、邓、周、赵、唐、胡、雷、冯为瑶人姓,即
通常讲的十二姓瑶族子孙。县内瑶族中还有奉、俸、凤、梁、粟、蒋、邵、谭、罗等瑶族姓
氏。据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除上述姓氏外,县内瑶族还有王、庞、何、姚、范、彭、杨、
刘、阎、熊、廖、樊、陈、侯等14姓。同时还因承顶两姓门户,而出现盘蒋、李刘、凤王、
沈陈等许多复姓。瑶族姓氏扩大的原因:一是由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的民族政策,对瑶族给予
各方面的特殊照顾,如招工、招干、参军、上学以及税收上给予优待。过去瑶族下山到汉族
地区居住,姓族都要改,有的虽未改姓,但族已改汉。而今瑶族出山居住,姓族都不更改,
而汉族进瑶山居住,有的姓和族都改了。二是因由瑶、汉干部通婚到瑶、汉群众通婚,扩大
了瑶族姓氏。三是因继承两姓门户的复姓的出现。
人 口

据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 《全州志·舆地》记载:当时“建乡猺(瑶)(今蕉江瑶族乡及
安和乡泗溪源地区) 一十四村,知名报州者一百六十五丁,西延(现属资源县)五村,知名报
州者一百六十四丁,恩乡(今东山瑶族乡及白宝乡部分地区)七村,知名报州者三十丁,三乡
约一千五百丁”。民国33年出版的《广西年鉴(第三回)》载述:“民国27年(1938年),全县
瑶族有一千四百一十九户,七千三百七十五人”。1951年成立东山瑶族自治区,经广西省和
中南行政委员会批准, 先后将居住在东山范围内属广西灌阳县瑶族577户,2403人,湖南省
道县瑶族约2000人,零陵县 (今永州市) 瑶族100余户(另有一部分汉族) 划归该自治区。据
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 全县有少数民族14989人。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州
县少数民族人口为16529人。 这两次人口普查中的少数民族基本上是瑶族。1982年第三次全
国人口普查, 全州县瑶族人口为24932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77%。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
普查,全州县瑶族人口为2902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97%。从第三次到第四次人口普查,8
年中,由汉族改为瑶族的有121人。
旧社会瑶族人民政治上受压迫,经济上受剥削,人格上受歧视。明、清两代,朝廷设土
司、酋长、瑶总统治瑶民。东山下福塘盘氏族谱云:“距全州六十里而遥有村曰竹坞。……
元末、明初此邦居民朝廷听其自治,设土司以治贡赋讼狱之事。故土司公□立于龙水……自
明永乐时裁土司统治于州”。白宝村唐姓族谱载“……凤池公(起莘公岳父蒋凤池) 值天、
崇(天启、崇祯)时,流贼为乱,而峝瑶乘衅悖叛,剽掠地方,上宪廉知公之才能德行可服诸
猺(瑶),委为东山诸峝之酋长,予以委牌钤戳建立衙署,授以书吏胥役,管理乡兵,并理猺
户钱粮,任公征收解上,词讼则小事公判即休,惟命人盗案,始详宪请夺。故猺(瑶)人称公
日‘王’,而奉以人主之礼,出入仪仗侍卫与府、道同,盖以弹压诸猺(瑶),非此不可。迄
今衙署仓狱之基址犹存也”。清《道州志》载:州“西北曰北岭猺(瑶) (今属东山白岭行政
村),设猺(瑶)总四名统之”。民国22年(1933年),县下设乡、村、甲长。民国35年,为加
强对瑶民的统治, 全县在镇东乡下设清水办事处,专管东山内7村瑶民。灌阳设归化乡,专
管东山瑶和下路瑶 (即今东山黄龙行政村之老村、吊水坪和雷公岩、古木斜水行政村以及灌
阳县之水车乡的江塘等瑶区) ,将杂居村内的汉人划归他乡,实行分而治之。归化乡由汉人
任乡长,瑶人只能任副乡长。沈、凤、梁、粟等姓瑶民,只准挖地种包谷,不准考顶做官,
死后坟墓不准立狮刻龙。光绪十一年(1885年)拐塘黄文孝墓,曾立一对石狮,官府发现后,
以“瑶人无人为官作府”,“立即铲除”,至今尚留狮座痕迹。还强迫瑶民改装,凡瑶民留
长发,着民族服装者则强行剪发,撕破服装。
民国24年《全县志》载:“猺(瑶)民之居室多建筑于山卡、高阜、峻岭、危崖及近水之
处,或在山岭石壁之间,以玉米杆为墙,茅草作瓦,或编篱以泥涂之,上覆以木皮,支离破
碎。生活于山中,物产本属有限,此山不能谋生,即迁往它山,故有‘吃尽一山又一山’之
语。猺 (瑶) 民生活极为简单,食以玉蜀黍为主,米间有,然非待上宾及节日不吃也……猺
(瑶)民之寝处,夏间则彻夜宿于溪旁,燃艾草或葛蒲叶作帐藉以驱蚊,冬夜每到临睡前,在
屋地面上焚枯枝,使地皮暖后即将灰烬扫去,以稻草平铺,阖家老幼均睡于其上”。1949年
上塘乌泥井村, 14户、49人,稻田73亩,其中中农4户,有田10亩;贫农、佃中农10户,耕
种离村7.5公里的高寒低产田15亩,望天田23亩。租地主山田25亩,人均虽种有1亩多田,因
低产、干旱年成交租后即无饭吃,故有民谣云“吃的懒豆公,盐水辣椒送,过年吃红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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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17 00:12:50 | 只看该作者
山背竹筒,住的茅草棚,睡的禾草拱,脚穿谷古冒(自编草鞋),摘毛粟去换破衣度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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