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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将禁止超标电动车上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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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4-5-25 20:23: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去上牌了,拿到了一本学习手册,手册中:目前,桂林市暂时允许购买及使用超标电动车,但只是过渡,过渡期结束后,桂林巿将不再为超标电动车注册登记,至2018年12月31日,全市范围内将禁止上路行驶,如上路行驶的,桂林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相关条例进行处理。
        大家觉得合理吗,既然四年就到期了,现在还允许销售,管理要从源头抓起,到期抓到了要怎么处理,将70万台车集中销毁吗?之前没有管理,现在多了又要控制。浪费老百姓的钱,合理吗?
2#
发表于 2014-5-25 20:23:53 | 只看该作者
到时会有灵活机动的文件出台
3#
发表于 2014-5-25 20:24:01 | 只看该作者
现在的政策.规定等等都像三岁小孩的脸说变就变。以无诚信可言。
4#
发表于 2014-5-25 20:24:06 | 只看该作者
2014年9月1日之后就不允许超标车上牌了啊。
5#
发表于 2014-5-25 20:24:11 | 只看该作者
电动车的优势就是省时、方便,虽然电动车开太快的确是很危险,但是搞个限制20公里,那还不如让所有的人骑自行车算了。电动车是没错的,错是错在使用电动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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