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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城市建筑特色指导意见》原则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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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12-24 23:0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市按照自然及历史形成的城市布局划分,将城市建筑风貌特征划分为老城区、城市新区及城市景区。老城区建筑设计应注意高度和体量控制,建筑形式、尺度与色彩应与山水环境景观及历史文化景观相协调。城市新区总体风貌在与桂林整体城市风格协调基础上,应按不同职能进行设计引导,展示鲜明城市形象和时代特征。城市景区以保护为基本原则,应控制建筑体量及高度,建筑形式应注重与山水环境协调融合。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细化方案,抓好落实,加快实施,形成桂林独特的城市个性,促进桂林建筑风貌与山水及文化相融,与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相适应。
2#
发表于 2013-12-24 23:07:26 | 只看该作者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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