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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州县检察建议补足社会管理“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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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5:1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检察院自2011年以来将检察建议作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有效手段,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通过个案分析和类案总结,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48份,相关单位全部给予回复和采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1年,全州县发生两起学生遇害案件,该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案学校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因此从加强学校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教师安全防范意识等方面向全州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全州县教育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对全县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饮食安全等进行检查,并通过《告家长信》、电话联系等形式,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对校门口附近公路边的标牌、标识、标线进行改建或新装,对无牌无证车及报废车接送学生现象进行整治;增加了35名保安,投入120万元为65所学校安装监控设备;督促各中小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对全校师生进行法制教育。

  全州县检察院在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时,发现开发商拖欠土地出让金3000余万元却无人追问,于是向全州县政府发出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的检察建议。该建议得到了县政府的重视,2011年下半年,全州县政府在全县国有土地使用领域开展了专项整治活动,对8家房地产建设企业进行重点监测,对其中12个楼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检察建议不仅促进了政府部门创新社会管理,也促使司法机关出台一系列新机制。2011年11月,全州县检察院针对公安机关在监外执行工作中存在管理混乱、脱管现象严重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促成公检法联合出台了《关于监外执行法律文书抄送机制的暂行规定》,该规定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转发给110多个基层检察院参考。

  “我院通过检察建议介入社会管理"短板"的修整和补足,让检察工作实实在在地进入社会层面,提升了检察公信力,树立了检察新形象。”全州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唐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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