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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早的农业合作社的成长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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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14 14:27: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个互助组的诞生

  1951年3月的一天,细雨飘洒不停。全州县(当时叫全县)两合乡(现今的全州县全州镇七一村委)清水自然村的雷公岭上,有一群人在那抡镐挥锹,开荒造地。这些人就是由蒋在球、蒋在龙、蒋廷河等人组织起来共同干活的12位村上的农民。当时,正值中共全州县一区区委书记路经此地,见这么多人在一起干活,觉得很奇怪,便走过去与他们攀谈起来。攀谈中得知蒋在球等人组织村民共同干活,区委书记认为这是个新生事物,大家可以互相帮助、互利互惠,值得提倡,于是他由衷地说:你们这种做法很好,我看你们这个组织就叫作“互助组”吧。此致,广西历史上的第一个互助组就这样诞生了。区委书记对这事很热心,叫蒋在球他们如果有困难,可以到区里找他。

  1951年全州县实行土地改革后,广大贫雇农佃中农分到了土地和部分生产资料,生产热情高涨。特别是蒋在球所在的清水自然村表现更为突出。该自然村共有27户人家,80多人,有水田94亩,旱地181亩,耕牛15头。1951年土改后,农民分到了生产资料,生产积极性高涨,但同时困难很大,27户中有20户缺粮,17户缺耕牛,21户缺家具,3户不懂生产技术,1户无劳动力。为了克服这些困难,中共全县一区区委派员到该村调查,向全体农民宣传毛泽东关于“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但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不可能都是一帆风顺的,由蒋在球等人组织起来的互助组也是如此。1951年3月,清水村共青团员蒋在球、蒋在龙、蒋廷河发动该村十二名青年组织临时互助组。由于谁也没有经验,凭着一股热情,大家去开荒,丢掉家里的农活不管,结果遭到家里的反对,不久,第一次搞的临时互助组就散伙了,但蒋在球、蒋在龙、蒋廷河没有动摇,他们带着这些问题去请教全县一区区委书记,叫书记出点子。区委书记对这个事情很重视,即日便召开区领导班子会议共同研讨。区委领导班子帮他们总结出经验教训,指出搞互助组必须要以户为单位参加,不要单纯开荒,要以轻农活为主。在区委的指导下,他们经过发动串连,很快又搞起一个16户、51人的互助组,但由于户多、人多,不晓得如何安排农活,也不知道怎样评工记分,当时正值春耕大忙,各户争先把自己的田地犁耙完,每户只抽一人去换工,结果不到十天互助组又散伙了。在第二次搞互助组再次失败的情况下,“互助组”两起两落对蒋在球他们几个领头人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这“互助组”到底继续搞还是不搞?再搞下次能否成功?蒋在球与蒋在龙、蒋廷河三人经过一番分析,决定东山再起。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他们又认真地总结了经验教训,认识到要把互助组办下去,一是开始参加的户数不要多。应由小到大,便于领导。二是入组一定要自觉自愿,不能勉强参加。三是要按劳动力强弱评工记分,使大家互不吃亏。四是有事大家商量,充分发扬民主。根据这些条件,蒋在球、蒋在龙、蒋廷河等几个人一商量,第三次搞起了互助组。经过重新串连,这个互助组成立时共有6户21人,这一次他们终于取得了成功。经过两年的实践,互助组显示出农业互助组织的优越性。如蒋在球互助组,在未组织起来前的1950年,水田每亩粮食平均247.5公斤,1952年亩产达到314.5公斤。两年来的收入,每户平均比1950年增产稻谷1332.5公斤。参加互助的优势十分明显,因此,要求参加互助组的人越来越多,到1953年春转初级社时该自然村参加互助组已达23户74人。

  广西最早的农业合作社的创办

  蒋在球出色的工作成绩受到了上级领导的重视,也深受社员的拥护。1951年9月,他有幸到北京参加国庆观礼,还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等人的亲切接见。1952年3月,蒋在球因成绩斐然被评为广西省农业劳动模范,并参加中国农民代表团赴苏联参观访问,他还受到当时苏联领导人斯大林的接见。据知情人蒋于发介绍,蒋在球出访苏联一共去了近两个月时间,斯大林与代表团成员一一握手。与世界伟人握手的事,让蒋在球很激动,也很兴奋。回国时,蒋在球带回了两件物品,一件皮大衣和一个留声机,吸引了全村乡亲前来观赏。紧接着,蒋在球分别到广西5个地区23个县巡回作了访苏报告,热情洋溢地介绍苏联热火朝天搞社会主义建设的事。1954年9月,蒋在球当选为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后接连选为第二届、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1955年9月,第一次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在北京召开,蒋在球作为广西省全县两合乡蒋在球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社长,也有幸前去参加了该大会,并成为“积极分子名单”中的一员。

  自1951年3月开始,清水村人经过两年的互助生产,不仅粮食获得了丰收,更重要的是使村民们懂得了:在生产力落后、科学技术水平低的条件下,必须组织起来,才能搞好农业生产。这时,蒋在球、蒋在龙、蒋廷河已参加党组织,蒋在龙、蒋廷河与蒋在球一样,也成了全省的农业劳动模范,蒋在龙等六名共青团员,是组内的重要骨干。另外还积累了一些办互助组的经验。特别是蒋在球从苏联参观回来后,向组员兴奋地介绍了苏联集体农庄的优越性,对组员鼓舞很大,更坚定了村民走互助合作道路的信心和决心。但互助组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的,集体劳动与分散经营的矛盾很突出,生产上有很多局限性,如在排工问题上的争先恐后,想深耕细作,加工加肥,又怕出工工分低,干活又怕偷工减料有私心等。当时中共广西省党委十分重视这个问题,认为这是解决这一矛盾的唯一办法。为了树立广西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旗帜,积累经验,1953年1月,省委一边派干部去中南局学习,一边派人到清水村互助组进行调查摸底。经中共广西省委、桂林地委慎重研究,1953年2月29日,地委专职办社干部王多祜等五位同志驻村开展办社工作,桂林专区各县也派一名干部参加。通过两个月深入的工作,经过省委的批准,于1953年5月1日成立了蒋在球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这是广西第一个以农民的名字命名的“农业合作社”,也是广西最早创办的合作社,上级党组织任命蒋在球为社长。蒋在球农业合作社的建立,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桂林专区各县均派干部到该地参观。该社的建立是符合中央指示必须具备的五个条件的,即“生产中的需要,互助运动的基础,领导的骨干,群众的积极性,并有充分的酝酿”.参加合作社共14户,其中有中农1户,贫农13户,共58人(其中蒋在球互助组11户),有水田65.3亩,旱地105.3亩,耕牛10头,家具有七寸步犁3架,旧式犁11架半,铁耙3架,龙骨水车1架,禾桶4个,踏犁8架半,板锄2把,喷雾、喷粉器7架。由于当时的互助组建立在个体经济基础上,集体劳动与分散经营有矛盾。为了解决上述矛盾,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蒋在球通过搜集组员的建议,根据自己的设想,提出了土地入股办合作社的方案。在对待生产资料入社这个问题,该社作了具体规定,社章规定“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劳动农民社会主义性质的生产组织,建筑在私有财产基础上,社员按入股的土地分一定的收获量,并按入社的牲畜、农具取得合理的报酬,另一方面,在集体劳动统一经营的基础上,实行计工取酬,按劳分红”.处理好生产资料入社是关系到维护合作社的性质和发展巩固的关键问题,该社在互助组转社时,对这个问题很慎重,他们根据中共中央中南局关于“在执行具体政策时必须从社员的当前水平、经济条件出发,要保护私有财产的利益,又能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的指示,充分发动群众,反复讨论,最后由社员大会通过,对生产资料的入社作出了比较合理的处理。在经营管理方面,蒋在球他们也经历了从不懂到懂,从混乱到正常的过程,建立起一套计划管理、劳动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他们的这些做法,后来在全县得到了推广。蒋在球他们由于认真贯彻了“自愿、互利、民主”的办社原则,较好地发挥了土地统一经营及劳动力统一使用的优越性,1953年当地遇到几十年来罕见的大旱灾,蒋在球身先士卒,带领农民奋力抗灾,用龙骨车水、吊水桶吊水以及用水桶挑水的办法将水引入稻田,出现了大旱粮食增产的大好局面,比当时互助组增产18.53%,比单干户增产47.72%,显示出了互助合作的巨大威力,吸引了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

  1954年,蒋在球带领全社社员开荒种果,创办出一个120亩的全县第一个、当时广西罕见的大型果园场,园内的蜜柑、橙子、金桔年年丰产。

  1954年春,该社由14户扩大到208户的大社。4月2日,举行扩社庆祝会,省农业厅长徐麟村及各专区农业社代表参加祝贺,省委书记陈漫远写来祝贺信,希望该社“真正成为全省农民的先进旗帜”.1954年秋,蒋在球农业合作社第一次扩社,入社农户达296户,777人,建成了大型初级社。同年秋,越南民主共和国派其越北农村工作部长到该社考察。由于该社管理工作认真,除1953年和1956年遭受严重旱灾粮食有所减产外,其他年份均增产。特别是1955年,入社农户增至335户,该社亩产:1953年为256.5公斤,1954年为273.5公斤,1955年为285公斤,1956年为276公斤。

  1955年7月31日,党中央召开了七届六中全会,毛泽东发表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农业合作化的步伐进一步加快,清水村所在的两合乡335户农户、1311人全部加入了农业合作社。当时设立了总社,下分4个分社,共19个生产队。

  蒋在球农业合作社的农民在互助、初级社阶段获得了增产增收,他们心里充满了对党的感激之情。在蒋在球的带领下,蒋在球农业合作社的社员经社员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并经上级党委批准,于1955年12月28日正式宣布转为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将该社命名为“七一”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以示对党和毛主席的感激,显示出该社社员永远跟党走的决心。该社下设八个大队,三十六个生产队。1956年1月,蒋在球农业合作社再次扩社,经中共广西省委批准与三里乡合并成为一个704户的大型高级农业社,占总农户的99.5%,其中贫农499户,占总户数的70.88%,中农139户,占总户数的19.74%,富农14户,占总户数的2%,地主32户,占总户数的4.5%,非农业户20户,总户数的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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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2-14 14:27:34 | 只看该作者
共2588人,男女劳动力1075人(二里乡尚有3户6人未入社,都是贫农成分,其中1户是寡妇,1户是疯子,1户是1955年刚买了地的),拥有耕地6632亩,其中水田3080亩,旱地3550亩,耕牛462头。

  蒋在球农业合作社是广西最早成立的农业合作社,它经历了互助组、农业合作社、高级农业合作社三个阶段,从最早的6户互助组发展到1956年的704户的高级社。在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该社克服了农业生产条件差、科学技术水平低的种种困难,依靠集体的力量,合作社的粮食亩产年年增产,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充分显示了“组织起来”的优越性,从而为广西的农业合作化运动树立了一面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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