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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错:全州二手房交易契税按照获益部分20%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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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1-7-22 19:35: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的全州新闻居然有篇标题是:全州二手房交易契税按照获益部分20%征收!
明明国家规定契税最高只能是3-5%,哪来20%的契税?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而前段时间论坛里有不少热贴,都是议论全州二手房交易按20%征收个人所得税。
从该篇新闻看,描述的也是所得税。根据规定,7月1日起,二手房交易契税要按照市值对获益部分按20%征收。因为个人所得税法对一次性的财产转让所得收入是可以征收20%的所得税的,但契税税率法定为3-5%,而且还可以依法减免。
因此,上述新闻犯了一个严重的法律错误,把个人所得税误当成契税了。请赶快纠错,免得误导大家。
2#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19:35:03 | 只看该作者
正确的说法应该是:全州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按照获益部分20%征收!
3#
发表于 2011-8-3 22:21:05 | 只看该作者
楼主工作顺利,继往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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