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人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55|回复: 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三月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你们好好看看这些不放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4-4-2 23:0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98号政府令精神,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4月2日至3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
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利用地方资源,加强对民族节庆重大意义的宣传报道,并组织引导开展相关民间的活动。特别是自治区民委要主动商自治区新闻办、文化厅、体育局、旅游局等部门,把节庆活动的内涵进行梳理和提炼,在自治区主流媒体上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自治区文化厅等部门要及时制定活动方案,以民间群众、乡村社区为主,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站、室)以及传统节庆场所等文化资源,创新和打造民族文化品牌,组织好在节日期间的群众活动。自治区体育局要充分利用区内丰富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挖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指导各地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竞技活动。自治区旅游局要主动商自治区民委、文化厅、体育局等部门,制定民族文化旅游的相关方案,在节日期间,在全区不同的区域,重点打造多个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旅游品牌,推动民族文化旅游业发展。
三、放假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三月三”节假日期间加班工资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三月三”公众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支付工资报酬。
   自治区今年首设农历“三月三”公众假日,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两天(4月2日至3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通知称,壮族“三月三”的两天假日为本自治区内全体公民的法定休假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项关于“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的规定,本自治区内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这两天工作的,按照上述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根据上诉通知精神大家都来报料!让桂林人看看,让市政领导看看,有那些单位、公司、老板在里面!也让他们出出名,宣传宣传
2#
 楼主| 发表于 2014-4-2 23:01:35 | 只看该作者
大家来爆料,你爆我也爆,WHO 怕 WHO!
请大家积极爆料!让这个帖子火起来,让桂林人和桂林市政领导都看到这些单位这些领导和老板!
谢谢大家了!
3#
发表于 2014-4-2 23:01:37 | 只看该作者
节日名称:“壮族三月三”,不伦不类,应理直气壮地称为“歌圩节”!!!!!!
4#
发表于 2014-4-2 23:01:41 | 只看该作者
壮鼓佬发的文件没人理会 难道不会觉得自己会很没面子啊 不过壮鼓佬没事多搞点法定民族假日还是不错的 不然干嘛叫壮族自治区啊 唉。。。现在资本家压迫太严重了也没办法 谁叫现在工会什么的都是资本家压迫工人的帮凶咧 就算再怎么维权能有用没 ? 可以说句工会艹泥马没 ??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全州网

GMT+8, 2025-2-27 06:21 , Processed in 0.043535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