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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爸爸与已婚女子恋爱被甩索要“分手费” 被判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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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1 16:12: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谭熙 通讯员覃甜)单身父亲赵某通过网络交了一个女朋友,虽然他知道女方已婚,但两人还是相处了一年多。后来,女方提出分手,他便索要3600元赔偿费。对方不给,他就通过电话进行威胁。昨天上午,平乐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来到看守所,向赵某宣读了一审判决,他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34岁的赵某是平果县人,妻子几年前去世后,他带着两个儿子生活很辛苦,就想给孩子找个妈。2011年年底,赵某通过QQ认识了一个昵称叫“飞飞”的平乐女子,两人聊得很投机。
      半年后的一天,身在广州的赵某赶到平乐,和“飞飞”见了面,两人相处得很愉快。
      就这样,每隔一段时间,赵某就会来到平乐和“飞飞”约会。见面多了,赵某才得知“飞飞”已经结婚,还有一个8岁的小孩。不过,当时“飞飞”表示她会离婚,和赵某生活在一起。
      今年6月1日,赵某又来到平乐。可这一次,“飞飞”的态度和以前完全不同了,她没有答应见面,“我不会离婚了,你以后莫再来找我了。”
      赵某以为“飞飞”是讲气话,就没多在意。一个星期后,赵某又一次来到平乐,打电话约“飞飞”见面,但“飞飞”还是不肯出来,态度很坚决。
      “难道就这样完了?”赵某不甘心,“飞飞”不接电话他就发短信,“如果非要这样断了,以后不再见面,你得支付我这么久以来到平乐所花的车费和住宿费,3600元。”
      “飞飞”看到短信后回复了一条,喊赵某别来烦她。赵某很生气,一个劲发短信威胁“飞飞”,如果她不给钱,就去找她小孩,还要去她家里摊牌。
      “飞飞”怕了,在一家面包店里将一沓钱交到赵某手中,叫他以后别再联系她,然后转身离开。
      后来,想到赵某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自己,“飞飞”仍然害怕,就到派出所报了警。正当赵某准备离开平乐时,民警找到了他。
      “我投入了这么多感情,就这样分手很不甘心。”赵某告诉民警,他之所以威胁“飞飞”,让她给钱,是想让她对自己付出的感情做出补偿。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采用打电话、发短信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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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11 16:12:42 | 只看该作者
男的心地坏,女的不道德。
3#
发表于 2013-10-11 16:12:45 | 只看该作者
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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