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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示范高中胆大包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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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7 13:47:1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桂林市教育局严正声明






    8月2日,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校园网和8月3日、6日桂林某媒体第5版上出现了一则关于“广西师大附中城楠中学”的招生公告,该校在招生公告中谎称广西师大附中城楠中学是经桂林市教育局批准的全日制初级中学,广大市民纷纷向我局咨询和反映相关问题。对此,我局特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局从来没有批准成立广西师大附中城楠中学。“广西师大附中城楠中学”冒用我局批准名义对外招收初中生,属违法行为,我局将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二、我局作为市级教育行政审批部门从来没有批准成立任何教育集团,也没有收到过任何教育集团的审核备案材料。社会上与所谓的教育集团有关的言行及其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由当事方负责。

    三、桂林市桂花初级中学(民办,下同)曾向我局申报变更校名为“桂林市城楠中学”,其相关手续正在审核中,目前,我局尚未批准桂林市桂花初级中学变更校名。桂林市桂花初级中学相继又另文向我局申报将办学场地变更到位于桂林市象山区凯风路341号的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公办)校内。经审查,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是市政府决定的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学校,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明纪律保证职业教育体制改革工作顺利实施的通知》(市政办〔2012〕222号)精神,我局已向桂林市桂花初级中学明确答复不能将办学场地变更到桂林市农业机械化技术学校。

    四、根据国家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择校乱收费问题的相关文件精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考试进行招生,按照我市2013年市区小学毕业生升初中工作要求,任何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不得擅自通过考试进行招生,凡违规考试招录的学生均不能取得学籍。

    我局再次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不要听信虚假招生信息,审慎识别,谨防受骗上当,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方负责。

    特此声明。

                                                     桂林市教育局

                                                     2013年8月6日

附:广西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的相关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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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7 13:47:23 | 只看该作者
及时告知,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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