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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公平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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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4 00:3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七星法院在处理原告张朝晖与被告黄秀莲共有纠纷一案缺乏公正,一孤老妇人,还是非过错方,夫妻共同财产三套住房黄秀莲仅仅要回自己单位的集资房。张朝晖还要占用此房索要购房款。象山法院二次判决此房归黄秀莲,张朝晖以及其父都拿不出证据讲此房是张朝晖买的,七星法院只凭张朝晖的一张取款单(无注明是购房)就认可是张朝晖买的,而黄秀莲买此房还差二万元问朋友借了钱,有证人,借据,法院讲没注名是购房用予以否认。在中级人民法院此房也是归黄秀莲所有,当时其父张勇也没证据讲是张朝晖买的。可到了七星法院就定了是张朝晖买的了。最不可思仪的是2013年7月17日双方领取的判决书,7月15日15点之前张朝晖就知道判决内容,张朝晖去象山法院以七星判决结果为由,要求不予黄秀莲申请房产强制执行立案。请问正义的法律工作者和中国老百姓,这里面有多少个为什么,七星法院这杆公平秤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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