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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曝村干部贪腐窝案 冒领截留五保金和低保金(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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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4 00:27:5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正江村委弯子屯村民陈贵生(右)和陈礼进,他们说去年开始五保金发到自己的存折上了。周绍瑜摄
陡水村五保户李清高出示其领取五保金的存折。周绍瑜摄
    新闻调查记者周绍瑜 记者杨亚
    日前,灌阳县检察部门透出消息,该县黄关镇正江村村支书史某维涉嫌截留村民的低保款,已被立案侦查。
    事实上,灌阳县检察院自去年以来,已查办了黄关镇龙吟、正江和陡水等3个村村干部的贪腐案。这些被查办的村干部利用手中职权,或是以死亡村民的名义冒领五保金,或是截留村民的低保款。这些村官有的被判刑6年6个月,有的被判缓刑。
    这几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关注。这些原本是政府用于救济的民生款,为何能轻易被村官截留、贪污?这些民生款发放的环节中,有着怎样的漏洞?如何才能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记者从已宣判的3起村官贪腐案中,试图寻找答案。
    ●村民举报牵出的贪腐案
    案发最早的是黄关镇龙吟村。引起检察部门介入调查,缘于该村村民的举报。
    2011年12月,灌阳县民政局接到龙吟村村民的信访举报,称该村村干部存在私分五保金的现象,希望民政部门能介入调查,给村民们一个说法。
    “接到举报后,我们联合黄关镇政府工作人员,一起到村里调查,发现该村的五保金发放确实有问题。”作为当时的调查人员之一、现任灌阳县民政局副局长的粟继群回忆说。调查人员进村初步摸底调查时,将调查对象重点放在配合镇政府发放五保金工作的村干部身上:原村委副主任周忠群和出纳吕莫忠。
    上述两人承认,他们伙同其余几名村干部私分五保供养金2万余元,并提供了一份资金用途花名册,以及资金发放人员和停发人员名单的笔记本。
    初步掌握该村村干部的贪腐情况后,调查人员将情况反映到了县纪委。随后,灌阳县检察院介入调查。
    司法机关最终查明,在2009年年底至2011年6月期间,周忠群和吕莫忠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他几名村干部,以失踪和死亡的五保人员名义,先后从黄关镇政府民政办冒领农村五保供养金30350元,并以补助村干部工资和电话费为由,私分了其中的2.4万元。
    灌阳县当地一位知情人士称,正是检察人员在侦查龙吟村村干部贪腐一案时,发现了黄关镇正江和陡水两个村村干部的贪腐线索。
    随即,正江和陡水村村干部冒领、截留五保金和低保金一事,也浮出了水面。
    在陡水村的贪腐案中,村里三名主要干部:原村支书赵朝先、原村委主任蒋修先、原村委副主任赵德勇全部卷入。而正江村的贪腐案中,原村委主任史进忠、原村委副主任史军贤一一涉案。
    司法机关查明,陡水村赵朝先三人在任职期间,先后截留该村五保金和低保金共9.5万余元;正江村史进忠和史军贤任职期间,先后冒领、截留该村五保供养金2.8万余元。
    除了五保金和低保金之外,上述涉案村官还利用职务便利,截留上级下拨到村的项目资金,如“村集体经济发展启动资金”、“公路维修专项资金”等等。
    2012年,灌阳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对上述村干部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2年和缓刑不等刑罚。
    ●村官们的“生财”之道
    五保户和低保人群,都是政府救济的对象。作为民生救济款的五保供养金和低保金,是这两类困难人群基本生活的保障。这些民生款对于救助对象的意义,不言而喻。
    然而,上述被判刑的村官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手段和方法,冒领和截留了民生款呢?
    黄关镇陡水村,是一个距离灌阳县城30多公里远的偏僻山村,属于自治区级贫困村。7月20日早上,记者搭乘“摩的”沿崎岖山路来到村中看到,虽是农忙时节,村上很少能看到青壮年劳力,年老的村民们说年轻人都外出打工了。
    60岁的村民赵先德是五保户,膝下无儿女,平常侄儿辈偶尔来照顾一下他的生活。赵先德称,自己享受五保待遇已经有六七年了。
    “以前领五保金,都是村干部去政府领回来后,才发给我们的。”赵先德说,他也不知道每月自己应得多少五保金,村干部发多少,他就领多少。直到去年赵朝先等村干部出事后,乡政府民政办和新任村干部通知五保户提供银行存折账号,赵先德的五保金才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领取。
    “村上的五保名额给谁,每人领多少五保金,都是几个村干部说了算。”村上83岁的王老伯说,自己的堂弟也是孤寡老人,但争取了几年才得到五保待遇,对于村干部此前的做法,村民们敢怒不敢言。
    记者还走访了正江村委湾子屯的五保户,50岁的陈贵生和80岁的陈礼进,两人此前领取五保金的方式与陡水村五保户一样。
    记者了解得知,在村官贪腐案曝出前,陡水村和正江村五保供养金的发放流程是,县民政局将款项汇入黄关镇民政办专用账户,再由村委干部到镇政府民政办领回现金发放给五保户。
    正是有了经手现金这一环节,让村官们的贪腐变成可能。司法机关的调查,证实了这一点。
    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显示,2010年7月至12月,陡水村共有五保户33户,发放到每户的农村五保供养金应为1870元。但在2011年1月,赵朝先等三名村干部从镇政府民政办领回该村五保供养金61710元。三名村干部商量后决定,每户发放660元,截留克扣每户1210元,一共截留39930元五保供养金,后被三人均分。
    不仅截留五保供养金,就是低保户的低保金,陡水村原村干部也想方设法截留。
    2009年至2011年期间,赵朝先等人帮村里的104名低保户办好低保银行卡后,并没有将卡发放到各低保户手中,而是由原村委副主任赵德勇统一保管。
    “他们不给银行卡的理由是,村上除了审批下来的低保户外,还有其他困难家庭要兼顾,统一拿银行卡是为了领到低保金后,由他们几个村干部再进行一次分配。”陡水村一低保户说。
    然而,赵朝先等人并没有按规定如实发放低保金,他们以超出民政办核定的低保人数,并降低低保金额进行发放。如2009年实发180人低保金,每人170元;2010年实发180人,每人260元;2011年实发180人,每人320元。因此,陡水村每年都有未发放的低保金留存在各低保户的银行卡内。
    去年1月9日,赵朝先等三人取出所有留存的低保金,共11万多元。三人商量后截留其中的48950元,并均分。
    ●失去监控的权力
    作为一项惠及民生的政策,低保金和五保金的审批以及发放,本应有一套完善的体系。黄关镇贪腐案中的村干部为何能轻易截留、冒领这些资金?
    灌阳县民政局副局长粟继群介绍,今年以前,该县农村低保和五保的审批流程与全国一致:从行政村到乡镇,再到县民政部门,实行逐级审批。
    按照这一流程,村民提出申请后到村委初审,由村委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再经过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之后再经乡镇政府审核,县民政局审批。
    而该县低保金和五保金实现社会化发放的时间点稍有不同。
    “社会化发放就是民政部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款项直接汇入低保或五保对象的银行账户。”粟继群说,该县低保金和五保金的发放分别在2009年和2010年才实现社会化发放。此前,县民政局将款项汇到各乡镇民政办的专用账户后,由民政办直接发放给低保户和五保户,或是由村干部代领。
    粟继群说,低保金和五保金的发放也是逐级监控的。县民政局监管乡镇一级落实款项的情况,而乡镇一级负责监管村委,村干部再对应监管每个低保户和五保户的情况。
    “对于每个低保和五保对象,我们很难及时监控,只能靠乡镇和村委一级。”粟继群说,如村官以死亡五保人员名义冒领五保金,要是没有村民反映,县民政局就很难发现这一情况。
    作为分管民政工作的黄关镇副镇长文毅也表示,这些民生资金实现社会化发放之前,资金的发放多通过村干部代领再发给村民。“我们也会进行抽查,但真正发现问题还得靠村干部和村民。”文毅说,如果村干部存有私心,监管起来就比较难。
    显然,从审批再到资金的发放,村干部是重要的一个环节。在一些偏远的乡村,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控,就很容易滋生类似的腐败。
    ●“亡羊补牢”之举
    在黄关镇村干部曝出贪腐案之后,去年10月,灌阳县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要求对全县低保、五保对象进行清查。该县通过自查自纠、联合检查、评议审批等三个阶段,进行了为期2个月的大排查,杜绝“人情保”、“死饷”、“错保漏保”等现象的发生。
    今年5月,灌阳县民政局对发生贪腐案的黄关镇,再次进行回访调查工作,按照各村总户数15%的比例入户,重点调查各村低保、五保、优抚、救济等服务对象资金发放情况。
    灌阳县民政局副局长粟继群称,按照民政部的相关要求,目前该县已实现与全国一样的审批程序。“村民申请低保五保,不用经过村委一级,而是直接到乡镇政府申请,再由我们审批。省掉了村委初审的环节,实质上把监督关口前移到政府了。”粟继群说。
    今年6月20日,灌阳县出台了对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的办法。该办法的核心是,各乡镇政府和村委、社区要建立低保对象收入定期核查制度和低保工作定期检查制度,城镇低保对象每季度审核一次,农村低保对象每半年审核一次。以此确保低保对象家庭发生变化时,民政部门能及时做出相应对策。
    灌阳县的一系列举措带来了变化。
    7月20日,陡水村五保户李清高拿出自己的五保金发放存折。上面显示,最近一次汇入账户的五保金是在今年1月,近两千元。“以前拿多少都是几个村干部说了算,现在钱直接到自己的账户,放心多了。”李清高的母亲说。
    陡水村现任村支书赵继国说,如今村民们申请低保、五保待遇,都无需经过村委,而是直接向镇政府申请,村委一级只是配合镇政府的调查、评议工作。
    “钱的发放现在也不需经过我们村干部,直接到村民的账户了。”赵继国说,目前村干部在低保、五保工作上,更多的是向村民们宣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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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7-24 00:27:59 | 只看该作者
防止“神经末梢”病变

    陆汝安

    面对有着审批发放体系的低保金和五保金,灌阳县黄关镇3个村的村干部为何能够冒领、截留?主要原因在于,这些村干部在有关事项中话语权太大,而外部监督和制约却流于形式。

    如果把中国行政架构比作人体,村干部无疑相当于人体的神经末梢,它们不算真正的公务人员,其行政地位是相当低微的。

    但这些“神经末梢”的作用却不小。他们代表着政府直接面对村民,国家方针政策能否执行到位,村民能否发展致富,这些村干部的作为不容忽视。更重要的是,上级的补助资金,也往往由村干部认定和发放。可以说,他们手中掌握的资源并不少。

    我们知道,在有利可图的地方,如果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督和制约,就很容易发生贪腐行为,也就是所谓的权力寻租。在现实中,由于很多农村地处边远、交通不便,天高皇帝远,对于村干部的监督存在一定困难,也就给个别心存不轨的村干部提供了贪腐可能。

    上级的监督无法到位,而村民们在与村干部的博弈中,又完全处于弱势地位。救助资金给谁不给谁,给多少,村干部话语权很大。在这样的情况下,救助资金就有可能被村干部从中截留,或者照顾自己的亲戚。灌阳县黄关镇这三个村的冒领、截留行为,正发生于缺乏有效监督的环境中。如果没有村民的举报,这些行为能否暴露,很难说。

    所以,要杜绝类似现象,关键还是在于加强制度建设,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和制约。一方面,要赋予村民更多的知情权、更大的自主权,让他们能够对村干部形成自下而上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最有效的;另一方面,要在细节上做文章,进一步完善救助资源审批发放体系,减少村干部直接经手救助资源发放的几率,缩小村干部贪腐的空间。如是上下合力,才能防止“神经末梢”病变,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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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4 00:28:05 | 只看该作者
路过,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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