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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民生】物业费由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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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4-11 19:42: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是临桂县昌达苑小区的一名业主,我小区去年的物业费是0.35元/平方米,今年要交物业费时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就告知要交0.45元/平方米。我觉得莫明其妙,因为事先我作为业主并不知道提价这回事,我觉得物业公司没理,所以到现在我还未交物业费。而且,对面佳和花园也是同一物业公司,他们那边还是原来的0.35元/平方米。物业公司说他们那边合同未到期,所以没有加。这是怎么回事??
2#
发表于 2013-4-11 19:42:57 | 只看该作者
谁说的都不算!物业服务的收费标准,必须由双方在合同里约定,任何一方不能单方改变。楼主可以拒交超出合同规定标准部分的费用,但合同规定标准内的还是应当交,否则自己就违约了,同时也会影响到其他已交费业主的合法权益。
3#
发表于 2013-4-11 19:43:04 | 只看该作者
我也遇到了楼主一样的问题,先前物业驻进时是0.8元一个平方,几个月后去交物业费时突然加到0.85元一个平方,真有些莫名其妙,但物管的人说增收物业费已通知小区业委会的人。业委会的人却没有出通告告知全体业主这回事。我的物管费该怎样交?
4#
发表于 2013-4-11 19:43:12 | 只看该作者
按原合同的金额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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