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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枝御林的房子延期四个月3.15不应该去帮助我们维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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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3-3-15 11:55: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八里街金枝御林的开发商金泽房产开发的房子原定2012年12月末交房。现在又通知2013年4月28号前交房。我无缘故多付四个月房租。婚期不得不延后,而开发商让气象局炮制一个四个月连续降雨三天的数据、来避免违约赔偿,这个世界有天理吗?现在的企业怎么这么不负责?今天我很恼火,我老婆姐姐在临桂买的房子比我施工晚的房子年前就交了房子。而人家的工程比我们买的这个小区还大。开发商竟然借口下雨。来推脱责任。消费者维权怎么这么苦难?3.15就是个幌子和学习雷锋日一样。面子工程。
2#
发表于 2013-3-15 11:56:15 | 只看该作者
嘿嘿'
'
3#
发表于 2013-3-15 11:57:14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有时候在想,房子这玩意能算是个消费品么?目标不是消费品的话,好像不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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