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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民如此私搭乱建,侵犯他人权益!请相关部门答复,管还是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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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6-18 22:34

正文摘要:

市领导“大大”们:         本人位于铁西四里22栋有一套住房(1-1号室),一年前阳台外围被他人私自搭建为停车棚,严重影响室内采光与透风,并且未经同意强行占用防盗网用于固定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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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蓝 发表于 2014-6-18 22:34:55
自家的房前屋后有物权法相邻权制约并受法律保护,按理说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扞卫自己权益,但事实上,诉 ...
就是不信这邪~顶到有人管为止!
建议你一把火烧掉他。人恶人怕。
这是下策,狗急也跳墙,何况人!
阿波罗 发表于 2014-6-18 22:34:49
建议你一把火烧掉他。人恶人怕。
Ivan 发表于 2014-6-18 22:34:45
自家的房前屋后有物权法相邻权制约并受法律保护,按理说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扞卫自己权益,但事实上,诉讼成本+不作为等等,P民们又耐如何?.... 即使经过无数心力交瘁的折腾,拿到胜诉的判决书,又能怎样?又遇上“执行难”,最后一核算,嘿嘿!~ 这就是现实,狠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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