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人论坛
标题:
【公告】关于无发票的电单车上牌时如何开具证明的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Robert
时间:
2014-4-28 19:25
标题:
【公告】关于无发票的电单车上牌时如何开具证明的公告
在4月28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的市民,如购车发票遗失,需提供销售企业加盖公章的收据(无加盖公章公章,收据无效),及车辆合格证。两者缺一不可。如缺少其一,市民需让经销商开具合法财产证明。
4月28日后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必须凭发票办理。提醒市民,在购车时主动向经销商索要发票。
作者:
Alex
时间:
2014-4-28 19:26
那些东西有几个人会留着哦!
看样子裸奔的会不少!
作者:
龙虾
时间:
2014-4-28 19:26
真的吗?盖章的收据也行。
作者:
Robert
时间:
2014-4-28 19:26
公章才行
欢迎光临 全州人论坛 (http://bbs.qz077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