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人论坛
标题:
有损桂林形象的广告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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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obinson
时间:
2013-11-12 22:23
标题:
有损桂林形象的广告语
鱼山桥头有一个广告牌,上面写着:愿作桂林人,不愿作神仙 之类的话,里面有一个错别字:“作”我觉得应该是这个字“做”是正确的吧,大家发表一下意见啊,到底是哪一个字是正确的呢?
作者:
伟巴斯特
时间:
2013-11-12 22:24
“作”和“做”用法的区分在现代汉语中比较复杂,有的情况下还有争议。根据着名语言文字学家吕叔湘在《现代汉语八百词》一书中提出的意见,习惯上,具体东西的制造一般写成“做”,如“做桌子,做衣服,做文章”;抽象一点的、书面语色彩重一点的词语,特别是成语里,一般都写成“作”,如“作罢,作废,作对,作怪,作乱,作价,作曲,作文,作战,装模作样,认贼作父”。不过,吕叔湘认为,区别的标准不是绝对的,遇到没有把握的词,他宁可写“作”不写“做”。
作者:
茅屋为秋风
时间:
2013-11-12 22:24
鱼山桥应该是虞山桥吧。愿作桂林人,不愿作神仙,原句就是这个作。
作者:
千里独行
时间:
2013-11-12 22:24
路过,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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