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人论坛

标题: 提醒大家以后别说兴全灌怎样了 [打印本页]

作者: Ivan    时间: 2013-9-13 20:39
标题: 提醒大家以后别说兴全灌怎样了
本来论坛是一个积极向上,互相交流的地方,有人说对说错,说好说坏,但是有人却侮辱人而不知悔改,还恶意诋毁他人,给别人造成一定的声誉损失和心理伤害!如题,昨天因为一位论坛好友发的帖子,我去评论了,就说了一句兴全灌混混很多的这句话,(自己籍贯也是灌阳的,对县城之类没有任何恶意,没有地域歧视县城的百姓和农民伯伯们,就事论事说的地方混混而已)结果就被一位叫   晓言  的 诋毁和辱骂,甚至引导别人认为我是小三之类的,看来,以后大家在论坛得有自知之明,关于兴全灌一点话都不能说啊,说了就是看不起他们啊,说了他们就要带人砍死我们,说了我们就是罪犯,就被他人恶意攻击辱骂的对象了,真心感觉论坛还有黑社会呢,骂人不用负任何责任,反正论坛没人管他们,我们要么自己忍气吞声,要么该报警的报警,官司的官司,呵呵,第一次感觉论坛这地方很让人无力,这样子的辱骂都不做任何处理,就是屏辟就得,没有给当事人任何的惩罚,试问,在当今现实社会和网络世界都有法律,那么在现实社会是不是杀人不用坐牢了?论坛是一个公共场合,国家已经出台这样的法律,就是为了保护我们网上公民的权益,如有人明知故犯,那么作为网上公民的我们也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
              [color=ound-color:rgb(255,255,255)]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http://bbs.guilinlife.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891172&page=3#pid12234839
作者: Dorothy    时间: 2013-9-13 20:39
看在楼主码字辛苦的分上,帮楼主最后用力顶几下……
嘿哟,嘿哟,嘿哟……此处略去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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