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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她还有权承包这块土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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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天高云淡
时间:
2013-8-14 22:48
标题:
她还有权承包这块土地吗?
位于大河乡大河村委会下梁江村东侧的一块土地,原属于下梁江村八组村民文玉生、李凤香、文美德、文美英四人承包。后来因为这四人迁往大河村委会大河圩村二组生产生活,当时二组的村民就说迁户口到二组,就必须把那块土地的归属划到大河圩村二组。到1981年分田到户时,由于二组人员觉得此地不在本村,不方便耕种,就由文玉生一家自己耕种,并与二组协议以后增加人口不增加土地给该户人口,同时减少人口也不减少该户的土地,且不享受二组的村集体利益。
后来,文美英与二组一名村民结婚生子,户口也迁到了夫家,并且在1997年土地重新分田到户时,在二组重新分配到了土地。而文玉生、李凤香、文美德等三人却未分到二组的土地,只有位于下梁江村东侧的一块土地且承包证上也只有三个人的土地。符合当时减少人口不减少土地的协议。而2003年因修建南洲大桥,文美英得到了二组的集体利益,而文玉生、李凤香、文美德等三人却未分到集体利益,所以1997年土地重新分田到户后,文美英应当不具有对下梁江东侧土地的承包权,而且1997年后文美英也从未为此地交纳过农业税收。
现在文美英在二组分得的土地全都卖完了,为了想要点地盖房子,就无理取闹说下梁江村东侧土地有她一份,要求文美德把土地给她。为此事还让乡政府苏有香、李再生等乡干部,村委的李乔福、莫正贵、文东发等村干部进行调解,调解结果均为文美英无权承包此块土地。文美英见要地不成,非常愤怒,见我在下梁江村盖房子,就说:“我要不到地盖房子,你也别想盖。”于是她便开始向上级部门举报我在下梁江村违章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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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看在亲情份上,可以分一点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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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rry
时间:
2013-8-14 22:48
你是前几天有人报料说你违规建房的那个什么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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