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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月1日起随地吐痰可能面临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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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Ben
时间:
2013-6-25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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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7月1日起随地吐痰可能面临千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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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6-25 18:23 上传
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加重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记者 张苑 陈静 文/摄)随地吐痰、乱扔瓜果皮核 、烟头 、纸屑等废弃物、甚至从楼上高空抛物……这些不文明的小细节你注意了吗?良好的市容市貌需要大家从自己做起,这是每个人都懂的道理。然而在实际生活中,却常常有人为图一时方便而忽视了细节的文明。
7月1日起实行的《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将对这些破坏城市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亮出“重拳”。
记者调查
昨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十字街路口附近过街通道口,在记者观察的10分钟时间里,共发现12位市民随地吐痰,其中有4人用鞋子将吐出的痰擦掉,其余8人吐完痰后便径直离去。
记者追上一位身着黄色上衣的男子,当得知记者的身份后,男子有些不好意思。他一边摆手,一边说,由于刚通过过街通道,空气有点浑浊,而又没带纸巾,就忍不住吐了口痰。他表示以后一定会注意自己的行为。
记者随后在八桂大厦附近路段探访时,也发现不少市民有当街吐痰的不文明行为。一位姓何的清洁工表示,市民随地吐痰的现象时常可见,对于这样的情况他们除了默默打扫以外,也无计可施。她说“如果说两句还有可能引发矛盾,甚至动手,而且最后还是得我们来打扫。”
随地吐痰算不上清洁工们最厌恶的行为。一位姓余的清洁工说“浓痰虽令人恶心,但还算易于清扫,最害怕的是乱吐口香糖和随意向车外抛塑料袋。”
“有一次为了铲去几块口香糖,我足足忙了两个小时。”该清洁工说。清理车上抛出的垃圾袋也是件烦人的事。余师傅回忆说:“塑料袋很轻,随风就会飘得很远,我们经常为了清理得穿过马路,非常危险,有一次一位同事不幸还被车撞了一下。”
采访中,货车司机胡先生说“平常扔惯了,也没太在意。”当记者告知他的行为很可能给环卫工人带来危险时,胡先生表示惭愧“真没想到这么严重,以后不会了。”
提起市民的乱扔垃圾、高空抛物等不文明行为,七星环卫站的罗副站长有着一肚子苦水“这类不文明行为不仅仅对市容环境影响很大,也增加了环卫工人的工作量。”他介绍,仅以七星辖区为例,像建干路、金鸡路等行人密集,流动摊贩较多的路段,环卫工人每两三个小时就要保洁一次。入夏以来果皮增加,再加上市民的随意乱扔,环卫工人的工作量要增加20%以上。
条例链接
《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容管理部门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其限期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拒不改正的,依据该条款第(八)项的规定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和乱扔瓜果皮核、烟头、纸屑、食品包装等废弃物;
(二)乱倒垃圾、渣土、粪便、污水;
(三)从楼上向地面或者从车内向车外抛撒各种废弃物;
(四)在城市道路上占道冲洗车辆,向城市道路排放洗车污水;
(五)在城市道路上筛选、堆放或者晾晒建筑材料、谷物和其他杂物;
(六)将固体废弃物丢进下水道和厕所管道;
(七)在城市道路、绿地、广场、垃圾收集器内焚烧各种废弃物;
(八)在街道上从事家禽家畜屠宰、肉类和水产品加工等活动;
(九)将门前垃圾扫入道路、下水道;
(十)在道路两旁堆积掏出的下水道污泥;
(十一)有损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权威解读
市市容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第六十六条规定中的违规行为和处罚规定,是根据之前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而制定的。近年来,在我市的城市卫生管理工作中,对于破坏城市环境行为的处罚虽然有法可依,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执行起来往往有困难,特别是对于市民随地吐痰、随地乱扔垃圾等“小细节”。
此次《桂林市城市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后,城管执法人员在教育宣传的基础上,将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内容进行执法。此外,市容部门还将在近段时间的日常工作中随时宣传,让“城市是我家,环境靠大家”的理念深入人心。
大家看法
对不文明的细节实行“重罚”,市民对此是否买账?近日,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
“重罚下必有成效,市民的不文明行为是该严打一下。”社区工作者李清说,桂林是一座旅游城市,市民的文明素质直接关系城市形象“我们干社区工作的深有体会,虽然市民的文明素质不是短时间能改变的,但如果有严格法律法规来约束,或许会起到一定作用。”
但也有一些市民表示,采取罚款的手段好是好,但是究竟能不能公平执行值得思考。“就算扔了垃圾,如果没有执法人员看到,怎么罚款?就算真的被罚了,只能说是倒霉,这样如何做到公平呢?”市民陈阿姨这样说。
“处罚只是一种手段,如果能通过处罚进而加强市民的文明素质,这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七星环卫站的罗副站长说。
采访中,不少城管人员提出了顾虑。“其实对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罚款,这不是新规,在以前的一些相关规定中也是有法可依的,现在关键是执行难的问题。”一位城管工作人员表示,在过去的执法中,他们往往遭遇尴尬,例如,遇到市民有破坏城市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城管或环卫人员上前制止,常常遭遇市民不理睬,甚至是恶语相向。“因为没有相关的法律配套措施,加上取证难,最终只好放弃处罚,不了了之。”他表示,罚款并不是执法人目的,只是管理的一种手段。如何将行政手段与司法手段相结合,从而从根本上杜绝不文明行为,是值得我们探究的问题。
作者:
建站先锋
时间:
2013-6-25 18:23
当官的随处射精怎么罚?
作者:
桅杆的老大
时间:
2013-6-25 18:23
路过,看一看...........
作者:
厚街肥仔
时间:
2013-6-25 18:23
这个可以有。
作者:
笨者天下
时间:
2013-6-25 18:23
执行不了的,一个地级市有资格出台这样的罚则吗?况且城管地位低下,如何执法?如何取证?
作者:
哈里森
时间:
2013-6-25 18:24
随地大小便要罚好多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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