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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西麦公司人事经历正气凛然说:“公司不可能按照劳动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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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金
时间:
2013-5-17 22:49
标题:
桂林市西麦公司人事经历正气凛然说:“公司不可能按照劳动法赔偿
桂林市西麦公司于2013年4月17日发文:西麦公司桂林生产部将于2013年5月1日起停止生产。一切相关人员若不愿意选择调贺州,就进行赔偿.工龄补偿:8年以上算5年(赔偿5个月 )5年以上算3年(赔偿3个月 ) 3年以上算1年(赔偿1个月 ) 1年内(不论是否超过6个月)算半年(赔偿半个月 )! 2008年至2010年没有购买保险的,则按每年800赔!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即使没有超过11个月没有生成事实合同也不给与任何赔偿。员工用劳动法和他谈,他就立马变脸,说:“公司不可能按照劳动法走的! 要是按劳动法,公司不要赔死去?!你们如果一定要按劳动法谈,那就没有任何可以谈的余地了!~”
那么大的公司,居然可以明目张胆的说 不可能按照劳动法走!!! 只能按西麦公司的规定方案!
一半工人商谈后发现,只要是住在和平村的,该公司领导就会在赔偿方面松口些,就会在之前公司的方案上保险每年赔偿800变成每年赔3000!~ 究其原因才发现和平村处在西麦对面,而西麦这块地,是租用和平村的!~ 各中原因
真想问下看,劳资双方不按劳动法走!?那按照什么呢?难道你西麦就是法???
作者:
Robin
时间:
2013-5-17 22:49
法 未必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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