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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青年为和处女发生性关系强奸幼女被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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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五哥
时间:
2012-10-16 21:12
标题:
四青年为和处女发生性关系强奸幼女被批捕
为了能够和处女发生性关系,广西全州县一伙青年瞄上了在校的初一女生,先是采取欺骗手段将其骗至宾馆,然后采取强迫、威胁手段进行轮奸。得逞后又以散播受害人被强奸消息的威胁手段再次带至外地进行轮奸,手段令人发指。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州县检察院以强奸罪批准逮捕了该强奸犯罪团伙四名成员蒋某明、蒋某杰、蒋某林、杨某。 蒋某明、蒋某杰、蒋某林、杨某四人均系广西全州县大西江镇青年,蒋某明系某单位的临时工,其余三人均系无业青年。今年6月下旬,蒋某明和蒋某杰提议找处女发生性关系,蒋某杰便介绍了认识较多在校女初中生的蒋某彬(在逃)给蒋某明等人认识。7月2日,蒋某明要求蒋某彬带在校女生到全州县城开房发生性关系,蒋某彬予以答应。当天晚上7时许,蒋某彬以欺骗小芳、小易(化名,小易系幼女)到全州玩耍,将两人从家中骗出,蒋某明、蒋某杰、蒋某成(在逃)带两人坐蒋某林的车到全州县城某宾馆开房,在房间内,蒋某明、蒋某彬、蒋某成(在逃)对小芳、小易进行了强奸。
7月9日,蒋某明再次要求蒋某彬带小芳、小易出来奸淫。当天晚上8点许,蒋某彬等人在电话中以小芳、小易不跟他们出去玩耍就在两人所在的村里散布两人被强奸的事实,两人迫于无奈再次跟随蒋某彬等人出村。蒋某明、蒋某彬、蒋某林、杨某等七人将两受害人带至广西兴安县城某宾馆开房,七人采取威胁、强迫手段对两受害人进行了轮奸。
由于小易被强奸后被传染性病导致案发,蒋某明和杨某于9月8日、11日相继投案自首,蒋某杰、蒋某林分别于9月9日、17日被抓获归案。等待他们对将是法律的严惩。
新闻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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