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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工程第二次公示 [打印本页]

作者: 孙雅    时间: 2012-8-20 16:38
标题: 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工程第二次公示
一 公众反馈意见方式
  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及邮寄获取报告简本,或直接登陆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
http://www.gxdot.gov.cn/)下载并查阅该项目环评简本并将意见如下联系方式反馈,项目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将根据公众意见对公示的内容及涉及的方面进行采纳与否说明。
  (一)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项目单位:全州县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杜来友
  电话:0773-4815395
  (二)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联系地址:南宁市高新二路6号
  联系电话: 0771-2311598
  传  真: 0771-2311598
  联系人:梁艳
  二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公示征询意见内容为,公众对“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意见。
  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
  1 工程概况
  拟建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位于广西全州辖全州县、资源县境内。推荐方案起于全州县才湾镇,接全州至黄沙河一级公路,终点在资源县接S202省道三级公路。路线全长78.46Km,实际修建里程为77.26公里。其中K0+000~K1+200段为完全利用段,K1+200~K20+000段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其余路段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全线路基宽8.5米。项目共设置桥梁1422.72m/15座(其中:大桥1240m/9座;中桥97m /2座,小桥85.72m /4座),涵洞274道。
  本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300.44m2,其中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229.30hm2,临时占用土地面积为71.14hm2。项目计划2013年1月开工,2014年12月竣工,工期两年。投资估算总金额为69498.5065万元。
  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2.1 社会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拟建公路沿线的文物古迹资源有介安祠、国民党九十三军抗日将士墓、洪桥亭等3处。其中,介安祠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其他文物尚无级别,将适时申报、确认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拟建公路沿线及其影响范围内,目前有1个国家出资矿产探明地及4个采矿权设置和4个探矿权设置。
  2.2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根据现场调查及访问当地林业部门,评价范围内有樟树、桂花树和枫香分布。
  2、评价区水域不涉及重要或保护鱼类的“三场”和洄游通道。
  3、现场调查表明,评价区无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部分路段沿着广西五福宝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分布。
  4、拟建公路所经的全州县属自治区政府划分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所处区域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
  2.3 声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本评价共设置9个敏感点进行监测,其中4个学校,1个乡镇,4个村屯,其声环境现状均执行GB3096-2008的2类区标准。由现状监测结果可见:9个敏感点中只有才湾镇噪声现状监测值出现超标情况,昼间超标2.4~2.8dB(A),夜间超标3.6~4.5dB(A)。其余4个学校和4个村屯的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GB3096-2008的2类区标准。
  此外,湘桂铁路外轨中心线30m处昼夜间噪声现状监测值均能满足《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GB12525-90)(修改方案)昼间70dB(A),夜间70dB(A)的标准。
  由噪声监测断面衰减情况可知,无声障阻碍的情况下,昼夜间现状噪声分别在距离公路中心线20m和40m处即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相应标准。
  2.4 空气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通过对才湾镇市场小学、阎家村、南洞村普云助学长征苗圃希望小学、上石坪、广西五福宝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这5个敏感点的环境空气现状连续7日监测可见:才湾镇市场小学、阎家村、南洞村普云助学长征苗圃希望小学、上石坪的NO2、CO、TSP日均值和NO2、CO小时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广西五福宝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的NO2、CO、TSP日均值和NO2、CO小时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一级标准;达标率均为100%,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2.5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一、评价区饮用水源分布情况
  本公路评价范围内涉及全州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乡镇取水口2处,分别才湾镇天湖水厂取水口和梅溪乡水厂取水口。全州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已通过自治区环保厅牵头组织的专家组评审,并通过了全州人民政府审核,现已由全州人民政府行文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但公路沿线乡镇尚无已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分布。
  1、根据《全州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拟建公路桩号K0+270~K1+122、K5+513~K9+802长5.141km路段位于全州县县城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内。其中K0+270~K1+122为完全利用段,K5+513~K9+802为旧路改扩建路段。K6+400~K9+802为沿河路段,距离全州县县城规划取水口最近7.7km。
  2、全州县才湾镇天湖水厂现用取水口位于拟建公路中心桩号K2+130处新建才湾大桥下游81m处。拟建公路穿越才湾镇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水域和陆域范围;穿越才湾镇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不包括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3、资源县梅溪乡现有取水口位于拟建公路桩号K68+121处涵洞上游80m处。拟建公路穿越梅溪乡饮用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和陆域范围。
  二、现状监测
  本评价对路线评价范围内的长乡河、山川河、资江及其支流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数据表明:现阶段评价范围内的长乡河、山川河、资江及其支流与才湾镇、梅溪乡取水口水质的pH值、高锰酸盐指数、DO、BOD5、NH3-N、石油类监测指标均能达到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悬浮物监测指标均能达到SL63-94《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中的三级标准。长乡河、山川河、资江及其支流评价河段与才湾镇、梅溪乡取水口的现状水质良好。
  2.6 地下水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评价区地下水类型主要为碳酸盐岩,碎屑岩互层溶洞裂隙水、碎屑岩裂隙水、浅变质碎屑岩裂隙水、火成岩风化裂隙孔隙水及碎屑岩孔隙裂隙水。地下水的补给来源主要为大气降雨补给,此外,部分地段还接受地表水体的侧向补给。评价范围内未发现集中式地下水取水口,也未涉及其他与地下水相关的环境敏感区。
  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与主要环保措施
  3.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保措施
  (1)影响评价结论
  1、本项目与《广西普通公路省道网规划》(2011~2015)和沿线乡镇的总体规划是相协调的。
  2、本项目的建设将促进北部湾经济发展,优化群众出行线路、促进全州县和资源县社会经济发展、旅游经济发展,改善投资环境。
  3.本公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占用土地300.44m2,其中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229.30hm2,临时占用土地面积为71.14hm2。拆迁房屋4610m2;共拆迁220V电力线8.7km,380V电力线5.8km,光缆设施4.3km,电信设施3.3km。征地拆迁、居民的重新安置、电力、通讯设施的拆迁将给当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一定影响。
  4.拟建公路未涉及占压任何文物古迹资源,项目建设对沿线文物影响较小。
  5、本项目压覆段矿产资源路段大部分是旧路改造,项目的建设对探矿权影响不大。
  (2)环保措施
  1、根据国家和地方征地拆迁安置和占地补偿政策,制定合理的安置和补偿方案并予以落实,可以将影响降至较低的水平。
  2、工程施工中应对距离路侧较近的国民党九十三军抗日将士墓外5m设置围栏进行保护。如发现有文物古迹应立即停止土方挖掘工程,并上报文物部门,保护现场,待文物部门处理后再进行施工。在主管部门结束文物鉴定工作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前,挖掘工程不得进行。
  3、后续施工建设中,涉及资源量压覆情况,建设单位就矿权压覆赔偿一事需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与矿权人的协调与补偿工作。
  3.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保措施
  (1)影响评价结论
  1、公路施工中永久性占地和临时用地,将对沿线的植被、农作物产生直接的破坏作用,从而使沿线的植被生物多样性降低。
  2、设计阶段应提前与林业部门沟通协商,核实好征地范围,办理拟建公路所占用林地的征占用手续。
  3、工程建设完成后,生物量将有所减少,但不会影响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自然恢复期
  4、本项目建设扰动原地貌的面积为300.44hm2,施工建设期新增水土流失面积300.44hm2。该公路建设将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的面积为234.69hm2,预测该工程建设所产生的永久弃渣总量为23.97万m3,临时堆土总量为29.76万m3。水土流失总量达57955t,新增流失量54954t。
  (2)环保措施
  1、公路在经过基本农田路段应增加洒水频次,减少施工扬尘对农作物的影响。公路施工过程中,还应加强施工管理,禁止将土石方堆放在基本农田内,以免压损农作物;设置路田分界墙,防止水土流失进入农田,对其造成破坏。
  2、禁止在广西五福宝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临时堆土场、施工营地等。
  3、沿广西五福宝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路段施工时,不得扩大公路用地范围,应在用地红线外设置铁皮拦挡,加强管理,文明施工。
  4、施工期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周围林、灌木进行乱砍滥伐、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
  5、弃土场、临时占地、施工营地的原则性环保措施:
  弃土场:①永久性堆放的弃土场除修建挡土墙外,还要对弃渣进行夯实,废方中石方比例较大的,表面需覆盖耕作土,便于植树种草绿化;②台面或坡面进行植被恢复时应选择乡土植物种类,能复耕的应覆土还田;③杜绝任意向农田、河道弃土。
  临时占地:应将原有土地表层耕作的熟土推在一旁堆放,待施工完毕将这些熟土再推平,恢复原土地表层。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已有的交通道路,对现有道路进行扩建满足施工要求,对部分需新修施工便道的路段则应尽量结合地形地貌,保护挖填平衡。对施工便道也应修排水系统。
  工程施工场地也应修筑应有的排水系统,排水沟出口处设沉沙池,水流经沉沙池沉淀后排向附近的自然沟渠。排水沟与施工场地平整同步进行。
作者: 孙雅    时间: 2012-8-20 16:38
  施工临时用地使用完后,将返还给农民进行复耕。
  施工营地: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并集中堆放于附近临时堆土场中;开采结束后进行土地整治,并对原用地进行乔灌草恢复植被。
  总体来说,拟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受到的影响可通过自然恢复和人工促进恢复重建予以降低,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该项目可行。
  3.3 空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影响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TSP。
  (2)营运期影响
  拟建公路不设置服务区等设施,因此营运期产生的空气环境污染物主要为汽车尾气中的CO、NO2等污染物。
  1、沿广西五福宝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路段
  本公路K31~K50+500沿着广西五福宝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分布,本次评价选取该路段的贺家湾路段(K31+000~K34+500段)作为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的典型路段。该路段沿线环境空气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一级标准。结果表明:至项目营运远期,该路段沿线区域网格点NO2、CO日均和小时浓度值均达标;沿线敏感点处NO2、CO日均及小时最大浓度值均达标。
  2、其他路段
  广西五福宝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外的其他路段沿线,环境空气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根据类比分析,拟建项目营运期、评价范围内大气污染物中NO2、CO小时和日均值均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且占标率较低,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3)主要保护措施
  1、公路施工的堆料场、灰土拌和站和远离居民区或其它人口密集处,置于较为空旷的地方,应在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下风向300m以外。拌和设备应进行密封,并配有除尘装置。
  2、施工材料运输公路及便道应采取定时洒水降尘措施。对一些粉状材料,运输时应加蓬布遮盖。施工物料运输路段两侧如有学校、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应定期清扫、洒水,以减少二次扬尘,每个施工标段配备至少一辆洒水车。
  3.4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影响
  1、公路新建禾佳洞大桥(上跨山川河)、源洞水资江大桥(上跨资江)这两座大型桥梁需在水中设置桥墩。其他中桥、小桥跨越的水体河道较窄,不设置水中桩基。施工中,大桥施工将扰动河床,短期内产生大量的SS,对评价河段局部水域产生不利影响,但影响暂时,随着工期结束而结束。
  2、施工机械跑冒滴漏产生含油污水,将导致局部河段水体中石油类物质一定程度的增加。
  3、施工营地多数选择租用附近民房,对于远离居民点的施工营地应设置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作有机肥,因此施工营地废水排放一般不会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营运期影响
  营运期水环境污染主要来自路面雨水径流、危险品运输事故对沿线地表水体的污染及养护站生活污水。
  1、跨越河流的桥梁设置加固型防撞护栏,以防止机动车辆、尤其是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桥上发生事故时直接掉入河中,造成重大的污染事件。
  2、定期检查清理公路的雨水排水系统,保证畅通,保持良好的状态;
  3、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小组,处理所有可能出现的重大污染事故;危险品车辆应实行专门管理,设特种运输货物的标志。
  4、公路养护站设置三级化粪池对生活污水进行处理。
  (3)主要保护措施
  1、桥梁施工产生的垃圾及废物要及时清运,不得在河岸堆放,避免雨水冲刷进入水体,造成水质污染。桥梁水中墩基施工应尽量避开汛期。
  2、养护站、施工营地、弃土场、预制场、拌和场、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河流汇水范围内;且不得设置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公益林区。
  3、、施工营地废水和营运期养护站废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处理后用作有机肥。严禁不经处理任其漫流或排入河流。
  4、将全州县才湾镇天湖水厂取水口上移至拟建公路上游2.2km处(即现状取水口上游2.28km处);资源县梅溪乡水厂取水口迁移至K68+121处涵洞上游1323m处(即公路左侧小溪东支)。迁移后,拟建公路将不再涉及上述两个水厂取水口饮用水源保护区。经分析,以上取水口调整方案是可行的。迁移取水口得到了全州县和资源县人民政府的同意。
  3.5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影响
  1、施工机械噪声在无遮挡情况下,使用单台机械,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昼间35m,夜间229m;多台机械设备同时使用,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为昼间81m,夜间264m,在此距离之外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2、在不采取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评价范围内受施工噪声超标影响人数为11852人。
  (2)营运期影响
  1、交通噪声最小达标距离预测
  本公路按不同设计车速、交通量进行归类,可分为5个路段;对各路段交通噪声贡献值随距离的衰减情况分别进行预测,结果表明:至营运远期,拟建公路全线各路段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的最小达标距离为:公路中心线外49~78m;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1类区标准的最小达标距离为公路中心线外75m。
  2、对拟建公路营运期沿线33个声环境敏感点预测可见:
  执行2类标准进行评价:全线执行2类区标准的6个敏感点中,5个敏感点的交通噪声预测值昼夜间均达标;1个敏感点昼间达标,夜间噪声超标1.9dB(A)。
  执行4a类标准进行评价:全线执行4a类区标准只有1个敏感点,该敏感点交通噪声预测值昼间达标,夜间超标10.2dB(A)。超标是由于敏感点距离拟建道路较近造成的。
  执行4a、2类标准进行评价:全线执行4a类区标准的26个敏感点中,昼间交通噪声预测值为达标~超标3.0dB(A),夜间为达标~超标14.0dB(A),其中以守秋庙、寨圩、阎家村噪声超标最严重,超标是由于敏感点距离拟建道路较近造成的。
  (3)主要保护措施
  1、施工期需要重点考虑距离公路较近的村庄以及沿线所有学校、医院、敬老院的声环境影响及防护措施,严禁在中午12:00~14:30和夜间22:00~次日凌晨6:00进行施工,结构需连续作业的除外;另外在全区中考、高考期间、在靠近学校路段严禁一切施工行为。
  2、对沿线临路超标建筑换装通风式隔声窗、铝合金窗、铝合金窗+密封条进行降噪,降噪措施费用合计392.28万元。
  3、项目运管部门应配合地方规划部门,做好公路两侧建筑布局规划,建议:路侧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区标准的建筑,应布置于距公路中心线49~78m外的区域;路侧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类区标准的建筑,应布置于距公路中心线75m外的区域;对噪声超标区域内,新建或改建建筑,建筑本身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3.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影响
  道路施工中固体废弃物主要源于工程本身的废方和施工营地生活垃圾。据估算,项目废方约为53.737万m3,其中临时堆土29.76万m3、永久弃渣23.97万m3。施工期内生活垃圾发生量为240t。
  (2)营运期影响
  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养护站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道路沿线车辆洒落的废弃物。对沿线的垃圾进行收集,清扫、集中处理后,对环境影响不大。
  (3)主要保护措施
  1、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应堆放于当地政府所规定的地方。其他废方应尽量选择没有地表径流的山谷低洼地或荒地堆置,夯实压紧,同时采取植被防护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也可考虑用于铺设乡村道路。
  2、生活区垃圾应集中收集、统一处理。或可有选择性的填埋或进行其它无害化处理。
  3、营运期养护站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垃圾桶收集,定期送附近城镇垃圾处理场处理。
  3.7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影响
  1、本项目拟设置施工生产生活区4处,所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设置有专门的处理设施,对地下水影响较小且时间较短。
  2、公路路基挖方处一般地势较高,地下水埋藏较深,公路挖方不会造成地下水的流失;项目占地区无落水洞等分布,项目填方不涉及填堵落水洞等。项目挖填方对地下水水量、水位无影响。
  3、桥梁桩基钻孔泥浆、废渣的主要污染物是SS;施工中应做好泥浆废水和废渣的抽排,大部分污染物可伴随抽排过程排出地表;然后设置沉淀池处理,干化后将废渣运至弃渣场处置。桥梁桩基施工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2)营运期影响
  1、路面径流可能经由排水沟排入地表水体的过程中,一部分渗入地下;但伴随降雨稀释、径流水自净、岩土层吸附降解等过程,污染物浓度将有所降低,一般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
  2、降雨入渗是地下水的补给方式之一;而公路的修建,形成不可渗漏路面,将减少降雨补给面积;但考虑到公路路面占地面积不大,且降雨还可通过路侧岩土层下渗补给地下水;所以,公路不可渗漏路面虽会造成局部地下水径流途径的改变,但对整个地下水系统的影响不大。
  3、项目设置2处养护站,生活废水若不经处理随意排放,可能渗入地下含水层中,造成地下水的水质污染。
  (3)主要保护措施
  1、本项目施工营地应设置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生产生活废水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且时间较短。
  2、桥梁桩基开挖或钻孔、爆破产生的泥浆和废渣应及时运送至指定弃土场进行堆放。
  3、由于本项目位于岩溶发育地区,建议下阶段工作中,加强对桥梁附近路段进行详细地质勘察,查明桥址处的地下岩溶管道分布情况,以避免桥梁施工中对地下岩溶管道造成破坏,而改变地下水的排泄途径。。
  4、本项目施工营地应设置化粪池对施工期生活污水进行处理,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对生产废水进行处理;化粪池、隔油池、沉淀池挖深应不低于地下水位,并做好防渗措施。
  3.8 环境保护投资及环境经济效益
  本项目总投资为69498.5065万元,环保措施直接投资费用初步估算为1100.658万元,占整个项目投资的比例约为1.58%。该项目建设具有重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总结论
作者: 孙雅    时间: 2012-8-20 16:39
  全州(才湾)至资源(梅溪)公路是横2灌阳(永安关)~三江(梅林)的组成路段,连接全州和资源两县,形成横跨广西北部的东西干线,连通桂北多处景区,是连接湖南省的通道之一。原有公路为三级公路、等外路和乡村道路,沿线弯多坡陡,路面狭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现有公路状况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尽快改建该公路,对改善区域交通条件,完善我区路网结构,提高公路网的整体服务水平,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快桂北旅游发展的步伐具有重大意义。
  拟建公路局部路段沿广西五福宝顶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分布,路侧有3处文物点。但是拟建公路对自然保护区和文物的影响较小。沿线经过3处饮用水源地;采取有效措施后,项目建设对饮用水源地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发生于施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加强施工队伍的环境保护教育,严格管理,文明施工;尽可能减少项目建设中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项目存在危险品运输事故风险的可能,建设单位和当地交通部门应有事故风险的防范意识,加强施工和营运期的管理,落实环评报告防治方案和应急计划建设,避免发生风险事故,并将事故风险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
  总体而言,拟建公路社会效益明显,其建成营运将完善国家和地方交通设施,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在本评价所提出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全部落实的情况下,建设和营运不会对沿线环境造成大的不利影响;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广西交通科学研究院
   2012年8月20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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