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人论坛
标题:
全州的小偷太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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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晨
时间:
2012-7-29 20:04
标题:
全州的小偷太猖狂
昨天下午5:10在少年宫门口停地电动车不到1个小时,电动车的电瓶就被小偷偷走了,少年宫的门口人来人往,为什么这些有人生没人养的小偷敢这么猖狂,只有一个结论:全州的治安太差了。我骂这些小偷不仅自己不得好死,连他们全家都不得好死。
作者:
简单晃
时间:
2012-7-29 20:05
JC无作为。
作者:
虚幻
时间:
2012-7-29 20:05
出门不要坐车啦!吸取教训
作者:
陈晓慧
时间:
2012-7-29 20:05
我每天上全州论坛来 都会看到这些 偷 偷 偷。。。。。习惯就好 风水轮流转 我也是被偷6次的受害者 卵法 抓到你又能怎样。。。。。。
没修改这该死的法律就天天有得偷。
作者:
汉克
时间:
2012-7-29 20:05
法律应该规定:抓到小偷直接打成重伤不负法律责任。打死赔个棺材费!!!这样小偷就会大幅减少
作者:
他三叔
时间:
2012-7-29 20:05
捷安特配金点原子,且锁在街边护拦上的,一转身就没喽
作者:
aking
时间:
2012-7-29 20:05
我同事的电单车就在店门口被偷了。。。他也真不怕被逮到一帮人冲出去灭了他
作者:
小白
时间:
2012-7-29 20:05
有卵法。谁叫中华共和国的法律里讲偷是小罪!所以个个去偷咯。小偷永远是穷的!
作者:
傻佬金
时间:
2012-7-29 20:06
小偷到处有,全州特别多。我挨偷过2次,好在把偷我的身份证还我了。
作者:
千里独行
时间:
2012-7-29 20:06
防得一万,防不了万一,自认倒霉吧。
作者:
绝对度
时间:
2012-7-29 20:06
森林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风蓝月
时间:
2012-7-29 20:06
出门坐公交,把包包看好点咯,自我提高防盗意识~!
作者:
博学小童82
时间:
2012-7-29 20:06
法律应该规定:抓到小偷直接打成重伤不负法律责任。打死赔个棺材费!!!这样小偷就会大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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