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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调至2204元 [打印本页]

作者: E路行者    时间: 2012-7-3 19:49
标题: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上限调至2204元
全州讯(通讯员张蕾蕾 记者陈静)我市201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缴存额度上限昨日正式对外公布,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度为2204元,较去年增长196元;市辖12县(自治县)单位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度为2044元,较去年增长194元。
昨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按照这个公式,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当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存基数是职工参加工作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单位新调入职工的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的工资),其最高额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我市每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会随上一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而调整。按照全州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度全州行政区域内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我市市区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9186元,12县(自治县)单位在岗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基数为8520元。

对于大多数职工而言,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度会随个人工资变化而变化,不受最高缴存额度变化的影响。单位如调整职工的公积金缴存额应告知职工,职工如果需详细了解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情况,也可直接登录全州
住 房 公 积 金 网 站(http://www.glzfgjj.cn)或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所属的银行网点柜台、或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柜台查询。
作者: 博学小童82    时间: 2012-7-3 19:49
不用限也没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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