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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拳脚相向 只为一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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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细仔
时间:
2012-4-16 19:52
标题:
邻居拳脚相向 只为一只鸡
全州生活网讯(记者蒋璇 通讯员蒲强)邻里街坊,抬头不见低头见,平时也难免会有些磕磕碰碰,如何处理尤为重要。昨天,东城小区发生一件邻里事,令人啼笑皆非。
事情的起因,是一只“惨死”的母鸡。
12日,文女士接到一个来电。“是个男的,自称姓唐,说我家小孩把他家养的鸡残忍‘杀害’了,还质问我怎么管教小孩的。”
7岁大的儿子告诉文女士,清明节那天,他和小伙伴在小区内追着唐家的鸡玩耍,“不小心把鸡弄晕了”。被唐先生的母亲训斥后,孩子把文女士的电话给了对方。
第二天,文女士也没好气地给男子打去电话,说了自己的不满。“小区里本来就不允许养鸡,小孩子比较调皮,就算不对,也不能直接训斥,而是先跟家长沟通。”
“当时对方只说了一句‘以后再说’,就把电话挂断了。”文女士以为,事情就这样结束了。
15日上午,唐先生又打来电话商量赔偿问题,两家人约在小区的草坪上见了面。结果双方几句不合,吵了起来。这时,唐先生的大哥正巧回家,见状便和文女士动起手来。
“当时周围的很多人去劝架,可都拦不住动手的男子。”小区居民邓女士目睹了当时的经过,赶紧打电话报警。
民警赶到现场时,两人模样都很狼狈:女的头发乱了,眼镜掉在地上,男的脸上满是伤痕……
下午3点左右,记者见到了文女士,她的左边额头上有些许淤青,左手的手肘上也擦破了皮,回忆起这事时,她气犹未平。
唐先生的母亲告诉记者,鸡是专门用来下蛋给孙女补营养的,就算是小孩犯错,家长也应承担责任。而文女士觉得,对方并不能证明全是孩子一个人的错,有些无理取闹。
据了解,民警已约好当事双方今天到派出所调解。“多大的点事啊,都和气点商量着解决就好了,硬是闹成这样。”民警哭笑不得地说。
昨晚10点半发稿前,记者致电唐先生的大哥,但他表示“你搞错了,没得这件事”,随后便挂掉电话。
作者:
晴天
时间:
2012-4-16 19:52
中国人的处事哲学是:人争一口气,树争一块皮。
作者:
朵朵
时间:
2012-4-16 19:52
不能养鸡你可以举报,你可以举报相关部门,或者物业公司,但你不能私自搞死别人的鸡,搞死了当然要赔!你不要因为别人错养了鸡就要搞死别人,当然打人不对,也许可能你说话的语气不好吧,搞死了赔了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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