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人论坛
标题:
明天,交往4年的前女友,就要结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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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哈里森
时间:
2012-4-13 23:19
标题:
明天,交往4年的前女友,就要结婚了。
明天,她就要结婚了。
她邀请了我去参加她的婚礼。
我才发现,如果真的爱一个人,如果她是幸福的、快乐的,那么我也会默默的祝福着她。
明天,好好打扮,看着曾经我心爱的她出嫁,然后我再次消失在她的世界。
(如果两个人分手之后做了朋友,那说明我从来没有爱过你;如果两个人分手之后依旧可以做朋友做的事,那说明我想让你记住我;如果两个人分手之后我不再见你并大声说我恨你,那说明我不舍得离开你;如果两个人分手之后我们在彼此的世界消失了,那说明我真的爱你。)
作者:
Hugo
时间:
2012-4-13 23:19
吃顿饭而以,什么也说明不了。
作者:
清新的影子
时间:
2012-4-13 23:19
去跟新郎干一瓶··不给伴郎顶··
如果新郎是个男人一定和你干了···搞死他··
作者:
美心
时间:
2012-4-13 23:19
两个月?哥~你太真的很不给力啊
作者:
江南烟雨
时间:
2012-4-13 23:19
可能有你不知的隐情,两个月速度有点快。
作者:
小乔
时间:
2012-4-13 23:20
唉,一个拿得起却难放得下的杯具!去,表现得像个男人?何苦要委屈自己,分手后还是朋友?那只是个笑话!
作者:
Hugo
时间:
2012-4-13 23:20
说明她很需要那个,而你却还没意识到。哀
作者:
Hugo
时间:
2012-4-13 23:20
只能说你太不给力了
作者:
哈里森
时间:
2012-4-13 23:20
是啊,分手才2个月,就结婚了,纳闷。
作者:
Jason
时间:
2012-4-13 23:20
情情爱爱神马的最讨厌了。活着简单点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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