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人论坛

标题: 一定要嫁给处男的七条原因 [打印本页]

作者: 痴情梦    时间: 2012-2-21 19:50
标题: 一定要嫁给处男的七条原因
一定要嫁给处男的七条原因 :

首先,如果我嫁的男人不是处男,他肯定会自觉不自觉的拿我和他曾经经历过的女人相比较。我讨厌这种感觉,性是爱的升华,两个人在一起可以性交,但是只有相爱的人在一起才可以做爱。我会觉得他拿我和别的女人比较绝对是一种没有专注爱我的表现。

其次,男人们唱“路边的野花不采白不采”,可是如果他没有闻到过野花香味,只知道家花最好的话,那么我觉得他会忠诚于你的把握性提高了不下50个百分点,所以和没有性经历的男人结婚,至少可以不担心他和他的旧情人重燃激情。

其三,有人说“性福”也是婚姻幸福的基础,这个我觉得性技巧可以跟相爱的人一起锻炼,他和许多女人上过床就一定行吗?未必,我还怕他阅人过多以至阳痿呢。性也是一门科学,如果你能理性的看待这个问题,我相信你会和你所爱的人得到“性福”的。我和我的未婚夫也如此,两个人在一起,因为爱了,所以不怯于互相讨论技巧,很高兴互相取悦对方,生活质量越来越高。

其四,很多男人都喜欢处女,据说是为了实践雄性征服的快感和体验处女与众不同的性器,在蹂躏了很多少女后,还得意洋洋的声称只娶处女。我觉得这样的男人是无比自私的,他和你在一起的目的有太多爱以外的成分,我宁愿找一个处男,起码他不是为了性才跟我在一起。

其五,有些男人的第一次性经历交给了妓女,我不歧视妓女,我用亚道德的标准看妓女以此为生,但我歧视花钱买笑的男人,你完全可以自己在家打手枪。另外万一你的结婚对象把从妓女那里得来的不洁性病传染给你,就不仅仅是感情伤害问题了。找个处男真的很安全,跟druex一样安全。

其六,我承认情场高手有他们自己的素质和能力,但我要的是一个好老公,不是一个用下半身思考问题的动物。我要和他在一起,我们互相依靠,彼此互为精神支柱,我们还可以生下爱的结晶。最浪漫的事莫过于与他一起变老。上帝赐予了我一个幸福,我会珍惜他的。

其七,中国男女比例为115:100,每年都有300万青年打光棍,以商品经济学角度来讲,新娘是买方市场,在我国明确立法保护私有化的今天,姐妹们何不选择一份最纯洁的终身私有财产呢?
作者: 孤鹜    时间: 2012-2-21 19:50
处男没有经验,没懂得女人需要怎么做```````
作者: 菜青虫    时间: 2012-2-21 19:50
好LUAN期待~~
楼主什么时候离婚呀?

另:我家~旺财~才4个月大,都已经不是处公鸟。
作者: 寒冰    时间: 2012-2-21 19:50
QUOTE:

引用
处男没有经验,没懂得女人需要怎么做```````

靠,你觉得自己结婚前是处男而可耻的话,那你可以去八里街或二塘交学费
作者: 菜青虫    时间: 2012-2-21 19:50
我货~~~~~~~~
楼上滴~~~好直~~~`
作者: 日月雪    时间: 2012-2-21 19:50
原来还有人有处男情节啊
作者: 菜青虫    时间: 2012-2-21 19:50
人滴劣根性~~~~~没吃过滴葡萄才最甜
作者: 小云子    时间: 2012-2-21 19:50
楼上滴经常吃葡萄~
作者: 凌晨    时间: 2012-2-21 19:50
反对啊!!!
我非处男,楼主你这样写,以后我怎么过啊!!
有哪位MM可怜可怜我吧。
是PLMM哦!!呵呵
作者: 猫猫    时间: 2012-2-21 19:51
解开衣衫之前先想清楚,对方是不是你的结婚对象。
对自己负责,对感情负责。
PS:仅代表个人观点。每个人观点不同,本人个人有点保守。
作者: 柔柔    时间: 2012-2-21 19:51
纵情欲念,衣件不留!!哪有一夜不同眠!?
我找女朋友也不会在乎什么处不处的,真心相爱就是了.何必在乎过去?
PS:不过有人有处女情结或处男情结哦~~~^_^
作者: 寒冰    时间: 2012-2-21 19:51
QUOTE:

引用

解开衣衫之前先想清楚,对方是不是你的结婚对象。
对自己负责,对感情负责。
PS:仅代表个人观点。每个人观点不同,本人个人有点保守。

同意
作者: 之凌    时间: 2012-2-21 19:51
挺楼主这样说,我还是蛮有价值的嘛,象我这样人品相当的好的男人,还是等到我的真爱再说了!嘿嘿
楼主 是处的没?
作者: 欲忘树    时间: 2012-2-21 19:51
一定要嫁给处男的七条原因
作者: 天天哈    时间: 2012-2-21 19:51
另一半我管不了,自己倒是管得很严
作者: 舒畅    时间: 2012-2-21 19:51
呵呵,还是处男好,偶喜欢纯洁滴男生~~~嘿嘿~~~




欢迎光临 全州人论坛 (http://bbs.qz0773.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