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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此话题已经作废拉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海情人    时间: 2012-2-8 14:33
标题: 此话题已经作废拉
此话题已经作废 在发出此贴的时候 已经在大学找到了另一半拉 大家都努力哦


作者: 虚幻    时间: 2012-2-8 14:33
无聊
三个月之後呢????
交朋友是正常的社交活动
男女朋友都可
用时间限制的只有利用跟被利用
幼稚
作者: 大海情人    时间: 2012-2-8 14:33
幼稚 呵呵~~~~难道你认为爱情是一秒钟的事吗?
你觉得爱情是被利用的~ 如果你这样认为的话 我无话可说
三个月后你们都彼此都觉得对方是可以依赖的人 那为什么就不可以在一起呢?
一味开始强调一开始就同居的人BS你 我不会这样的 肉体有什么
你不如去找一个和你一夜激情的人 你都不知道爱情
作者: 车晶晶    时间: 2012-2-8 14:33
幼稚
作者: 之凌    时间: 2012-2-8 14:33
也黑 这个找拐的方法又新鲜了点拨~
作者: 一个白痴    时间: 2012-2-8 14:33
镇子都找得到,明天我也克找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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